[天王寺狐彻]天才美少女学生会长讲授毁掉民主主义的方法 学生会侦探桐香番外[讲谈社][自翻][翻译完成]

天才美少女学生会长讲授毁掉民主主义的方法 学生会侦探桐香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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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王寺狐彻
插画:ぽんかん⑧
翻译:ash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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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前想后,还是开了这个坑。

这么说吧,看了桐香的读者,如果觉得1 ~ 6 + S1卷中会长讲的那些东西挺有意思,想要再听听的话,那这本书值得一看,否则,这里面可能没什么吸引你的东西。

另外一点,我要先给大家打点预防针,请大家对照目录:

· 前言 - 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 中提到共产主义。
· 第一部 - 没有未来图景的革命终将失败 中提到共产主义。
· 休息时间 - 天皇其实真的是神 中提到伊藤博文。
· 第三部 - 世界将会分解成数百万个新加坡 中提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北朝鲜)。
· 第三部 - 民主主义就是宗教 中提到社会主义,中国。
· 第三部 - 自己的人生只能由自己来决定 中提到共产主义,计划经济。
· 补讲 - 历史上最重要的日本人 中提到小泉纯一郎。

虽然我列了出来,但提的其实不多,寥寥几句而已。不过我想还是会有人读了会感到不舒服,因此事先做出提醒。
大家还是记住:杉井光就一写小说的,他懂个屁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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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之源正是民主主义本身!来吧,毁掉民主主义,开始绝对王权吧!

民主主义与宪法是如何产生,又有着怎样的问题呢。以及为何民主主义有许多问题,人类却仍然一直抓着不放呢。——这是因为『民主主义就是宗教』!
学校决不会教你的众多真相,天才美少女学生会长细心有趣并快节奏地为你讲述,这是政治入门书的最终版本!




天王寺狐彻

200X年生于**县。古武术天王寺殷殷流的师范。进入白树台学园初中部后,在学园史上首次以初中一年级的身份当选学生会长,之后五年连续当选。
十分景仰弗里德里希·尼采和托马斯·霍布斯,在学校读书时写下此书。由于内容尺度实在太大,在全世界超过120个国家禁止刊行此书,这本极有争议性的作品也因此成为了话题。
毕业后建立天王寺财团,一边为推进绝对王权国家给予支援,同时也在继续写作。著有『毁掉资本主义的方法』 『生为日本人太好了 无宗教入门』等多部作品。虽然如今既不是学生会长也不是少女,却依然因商业上的理由以天才美少女学生会长自称。










目录

前言

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 / 能够学习基督教的幸运的日本人

第一部 学校不会告诉你的宪法真面目

数个错译 / 国民三大义务就是梦话 / 宪法与民主主义没有关系 / 绝对王权的诞生 / 归根结底还是金钱推动世界 / 没有未来图景的革命终将失败 / 权利的真面目 / 人权其实是宗教 / 万人合体大怪兽 / 是谁打倒了利维坦 / 宪法的篡夺

休息时间

严格又细致的神明 / 天皇其实真的是神 / 是否违宪由谁来决定

第二部 民主主义的丧钟

民主主义的优点 / 强制契约 / 多数决定是民主主义的本质 / 客人相互讨论的奇妙鞋店

第三部 百万王国的到来

世界将会分解成数百万个新加坡 / 国家的企业化 / 民主主义就是宗教 / 王国已经来到有钱人的身边 / 自己的人生只能由自己来决定

补讲

无可奈何的缘由 / 历史上最重要的日本人 / 写下各自的宪法草案吧 / 从人权中毕业




前言



这到底是一本什么书?







我想,诸位读者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被漂亮的封面所吸引而拿起本书,期待着酸酸甜甜的恋爱喜剧而翻开书本的吧。首先,大家初次见面,我是天王寺狐彻。是学生会长。然后请节哀顺变。本书岂止不是恋爱喜剧,说到底连小说都算不上。虽然本书由讲谈社轻小说文库刊行,采用和小说一模一样的装订,大概在书店里也会和小说摆在一个架子上,但这是一本教科书。是关于民主主义和宪法的解说书本。









*

最近在日本,关于宪法的议论越发热烈。政府宣布以在2020年修改宪法为目标,针对这件事情,无论修宪派还是拥宪派都陷入混乱,整天到晚都在进行观点不一的大论战。
讨论得很热烈这件事本身是很好的。
但是,值得担心的地方也很多。只要谈起日本的修宪,人们一定会提到『第9条』,什么和平什么战争什么战力什么自卫队,全是这些话题。
国防虽然是国政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一切。然而人们却从不讨论其他事情,这无法称之为正常的议论。
为什么人们不会正常地议论呢?
那是因为,大部分日本人并不了解『所谓的宪法到底是什么』 『所谓的民主主义究竟是什么』这些基础知识。就像是从未踢过足球,也没有看过,连规则都不甚了解的人们只围绕是否该废除越位在争论——日本现在的修宪议论就是这种东西。既十分滑稽,也是浪费时间。
但是,这也没办法。毕竟教科书里根本就没写过宪法和民主主义的真面目呀。既然在学校教育中没有学到,那这之后也一定没有学习的机会了吧。正因如此,我才会像这样写下这本教科书。








*
那么,涉及到宪法和民主主义这种主题,内容会不可避免地变得深奥,文字也会变得晦涩,读起来会很累吧。
于是为了尽量向诸位读者简单易懂地传达,本书采取课堂对话这一形式。我会亲切细致地教导学生,偶尔也将学生的问题仔细解读,并加以回答——就是这种方式。
那么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学生牧村日影。他在学生会中负责倒茶洗碗以及洗衣服等等。
「呃,我姑且还是成员之一……」
哪怕是成员,你还不是负责倒茶的吗。
日影,在这堂课上,你的职责就是愚蠢地附和我还有愚蠢地表现出惊讶以及提出愚蠢的问题,从而令诸位读者放心,要好好记住。
「虽然你说变成傻子就是我的职责令我内心有些复杂,不过我可以立刻就问一个问题吗。」
你随便问。
「这本书的标题,是不是非常不稳妥……这样没关系吗?」
唔姆。
要说为什么会取这样的标题,尽量通过大尺度的文字煽动读者的兴趣提高销售额这一理由仅仅占了九成而已——
「这不基本是全部了吗。你『仅有』个什么劲啊。」
而实际上,本书的内容和标题所说的一样。
正如我以前多次说过的,我将打倒蔓延至整个地球的民主主义,夺回绝对王权。这是我从未改变过的目的。本书也是为此而写。我期待着读完这本书后,诸位读者将会察觉到民主主义的错误与不合理性以及低下的效率,从而与我一同战斗。
然而在开头,我必须要道歉才行。
那就是,标题中混有谎言。
实际上民主主义将要倒塌这件事已经确凿无疑。因此甚至不需要讲解如何毁掉。
「……真的不要紧吗突然说出这种话,那个,只是标题的话就算了,连正文都说得太过激的话,不会惹讲谈社生气吗。」
我说的都是真话,哪有什么过不过激的。民主主义会因和共产主义倒塌的理由完全一样的原因而倒下。但是,这并不是白白死去。它会留给我们许多财产。接着,正如大地是从原初巨人的骸骨处诞生一般,我们也同样会在民主主义的尸骸之上建起王国。
我虽然十分肯定民主主义终将灭亡,但绝对没有蔑视民主主义。那里充满了人类那苦闷的历史。最重要的是,学习民主主义的过程真的十分刺激且有趣。
我只是想这么说。民主主义并不是作为现实的政治,而是作为历史,从中学习。
这正好和托勒密的地心说很相似。
「地心说,你是指以前天文学的那个吗。」
没错,地球位于宇宙中心,伫立不动,其他所有天体都以地球为中心转动,就是这么一个学说。
「那个时候科学还不发达,只要圣经或者神话这么写,大家就会相信啊,迷信真是可怕。」
……虽然这样的误解广为人知,但其实托勒密的地心说并不是迷信,而是基于大量的观测结果,将当时的众多学说中最为一致的部分提取出来建立的体系,是不折不扣的科学考察哦。以当时的技术精度观测到的已知天体来说,那几乎是一个完美的理论。虽然同一时期也有日心说,但由于有很多无法说明的地方,而且为了与观测结果一致,经常加了一大堆复杂的特殊条件,因此根本没有得到支持。直到约翰内斯·开普勒登场为止,托勒密的地心说之所以会在这大约一千五百年里一直作为天体运行的定论君临于此(虽然与基督教的世界观一致这个理由也占很大比重),纯粹是因为其他学说无法令人信服罢了。
现在则能够观测到众多地心说无法说明的天体运动,也已经确立了能更加准确并简洁地解释天体运行的新理论。所以事到如今,地心说并没有在天文学方面进行研究的意义。但是,地心说是何种事物,如何诞生、发展、被人接纳,以及遭到反驳,逐渐衰退,这一过程以科学史的观点来看则具有很大的研究意义。
民主主义也是一样的。事到如今再来考虑民主主义要如何适用于现实政治也没有意义。而应该将其作为历史进行研究。
「不过,政客和学者都是以民主主义为前提开展各种活动的……」
嗯。所以这些人就是那种偏离时代的人们,和如今仍然认真地以为地心说还是正确的天体运行理论没什么区别。
「这、这、这句话,不会与上亿人为敌吗……?」
我都要准备打倒民主主义了,害怕与他们为敌怎么行。







*
本讲座中,首先会学到民主主义究竟是什么,是如何诞生、发展起来的,接着学习其中潜藏着什么样的问题,为什么早晚会倒下,倒下之后又会开辟出怎样的世界。
哪怕民主主义这艘大船注定会沉没,也有着体面的沉没之法。与其不为人知地突然沉没,只剩少数生还者奄奄一息地游到无人岛上,还是尽快发现船底的漏洞,将尽可能多的人转移到救生艇上,未来才会更加光明吧。
那么,让我们现在开课,诚心希望本书会为此献上一份力量。










能够学习基督教的幸运的日本人






在讲课时,首先希望各位可以备好辅助教材。
本课程推荐的书只有三本。第一本是这个。





「……会长很喜欢圣经啊。感觉每次你都会拿出来说……果然是因为拿圣经举例会有一种庄严的感觉,显得更有威信吗。」
你要是一直说着这种蠢话,可是会在对这世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长大成人哦。
听好了日影,无论你是否关注基督教,无论你是否信仰它,基督教也已经融入现代社会的生活模式中的方方面面。民主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是从基督教中诞生的。如果无法理解基督教,那么就无法理解政治经济的一切。
日本并不是基督教国家,所以这种认知并没有广泛传播。但我反而觉得这对日本人来说十分幸运。有些事情对欧美诸国这些基督教社会的居民来说如同空气一样理所当然,而我们日本人则会将其作为学问认真地重新审视。
我一直觉得,中学以上的社会学科应该单独设立一门「基督教」。毕竟日本人没有这种信仰,将基督教与圣经作为纯粹的研究对象看待,那就应该更加有效地加以利用才行。
「哈啊。圣经原来那么重要吗。我总觉得,就只是将耶稣·基督说的还挺有道理的话语收集起来形成的一本书而已。」
才不是那种轻松的东西。宗教是十分可怕的。日本人正是缺乏这一认知。
要是无法充分理解宗教拥有的恐怖能量,说不定就很难继续讲下去,所以这里我就详细说明一下。
日影,你能说明一下所谓的宗教是什么吗?
「呃,呃?首先有神明大人出来……然后进行祈祷之类的吧……抱歉,我不是很懂。」
不错,很坦率。
宗教有两个必要条件,《信仰》与《快乐与否基准的替换》。
信仰是指强烈地相信教义。比如对『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这种,或者是『这个宇宙由伟大知性的意面神创造,博比·亨德森是神的先知』这种事情深信不疑的就是信仰。
接着,这个信仰必须要改变快乐与否基准才行。
「这快乐与否基准是什么意思。」
是指这个人会对什么事感到快乐,以及会对什么事感到不快,用来决定这些的基准。
比如说吃到美味的食物,或者睡了一个好觉会感觉到幸福对吧。相反,被拿着刀具的可疑人物袭击会感到恐惧,忍着不上厕所会感到很痛苦。这种是否快乐的感觉是源于生物的本能。人类生来拥有的就是这个基准。
而另一方,也有着能够后天养成,甚至于人为培养的快乐与否基准。
在人前全裸会很难为情。但当你还是孩子的时候并不会感到难为情对吧。这就是因为裸体很难为情这种教育才诞生的快乐与否基准。
然后,信仰也同样能够后天培养出这种快乐与否基准。
而且是以惊人的强度替换掉已有的基准,并固定下来。就连由生来就有的本能形成的基准都能将其替换。
「这话怎么说……?」
对于戒律严格的宗教,日本人经常会说「信徒真是不容易啊」对吧。
这一感想正是日本人完全不理解宗教的证据。
伊斯兰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伊斯兰教里有很多具体的戒律。需要一天五次,在规定的时间对着麦加的方向做礼拜,也禁止吃猪肉这类不洁净的食物。
要一天不落地做礼拜感觉好辛苦,吃不了美味的猪肉好可怜啊——你是不是在这么想?
「嗯,嗯嗯,算是吧。」
然而根本没什么辛苦的。对虔诚的穆斯林来说,礼拜能够对神明表示皈依,是会感到非常开心的行为。他们想做得不得了。猪肉也不是很想吃却一直忍着,而是对他们来说,吃猪肉这一行为非常可恨,可怕,恶心得令人难以接受。只是想一下都会很讨厌。
信仰树立起快乐与否基准,就是这意思。
「哈啊,原来是这么强烈的东西吗。我总觉得不太真实……」
这样说好了,你很喜欢漫画,并且经常会看。甚至也在一天里看过五本对吧。就在这时,如果有个根本不懂漫画的好处,且很不解风情的家伙过来跟你说「一天要看五本漫画,你真不容易啊」,你会怎么想?
「我只会回答他‘因为很有趣所以我想看啊’。」
食物也是一样的。比如说,有一种可食用蟑螂。
「呕!?」
也有人经常会吃。据他们所说味道和虾很像,十分美味,那么假如这种蟑螂爱好家过来跟你说「吃不下美味的蟑螂,你真是可怜啊」,你会怎么想?
「我才不想吃啊!连想象一下都很难受了,正在吃饭的读者真的非常抱歉!」
现在你理解到觉得信徒很辛苦这种感想是多么愚蠢了吗?
「我懂了,我懂了,真是非常对不起。」








*

快乐与否基准能够加以替换意味着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能够改写人们的行为准则
因此,宗教十分可怕。
你知道奥姆真理教引发的一连串事件吗?
「知道一点……。这个邪教曾将毒气散布在地铁中对吧?」
奥姆真理教在教祖·麻原彰晃的命令下,犯下了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松本沙林毒气事件,律师灭门惨案等大量杀人行为。身为犯罪实施者的信徒们的笔记已经被广泛公开,为我们提供了宗教相关的贵重考察材料。
东京地铁沙林事件的罪犯如此讲述:

『虽然一般社会不允许杀人,但在教义上,这并不是无法原谅的行为。麻原拥有全智之力,因此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都能不受限制,实践普适的善行。』

『我通过在地铁中散布沙林来守护教团的真理,因沙林而死的人也攒下了守护真理这一功德,因此并不是白白死去,我如此想着,然后实施了恐怖袭击。』

不应杀人,这对现代日本人来说本应是非常牢固的行为准则,这位罪犯也理解到「一般社会并不允许」,因此该人也曾经有着这种行为准则。但是,信仰替换了快乐与否的基准,也强有力地覆盖了会对杀人产生犹豫的行为准则。
奥姆真理教的犯罪行为刚刚大白于天下的时候,经常会见到「新兴宗教好可怕」 「因为是一种又随便又可疑的虚伪宗教才引起了那么可怕的事件」之类的观点。但这大错特错,对宗教的无知导致了这种意见产生。
利用信仰创造出快乐与否基准,然后替换人们的行为准则正是宗教。所以因教祖的命令而杀人正是证明了其信仰强力到足以改变行动准则,也证明了奥姆真理教是真正的宗教
「那个……我本来是抱着轻松的心情询问圣经相关的问题,可突然话题歪到不得了的方向,我现在有点害怕诶。」
这是你不好,都不了解宗教的恐怖之处还一脸轻松地请我讲解。
「这么说来,基督教也很可怕吗?我没想到你会把奥姆真理教拿出来讲……毕竟那可是恐怖袭击,大量杀人啊,那个该怎么说呢,不应该是另一码事吗。」
你在说什么梦话呢。基督教的神也一样会下达大量杀人的命令。去读一下旧约圣经『申命记』『约书亚记』就知道了。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
「你不要因他们惧怕。明日这时,我必将他们交付以色列人全然杀了。你要砍断他们马的蹄筋,用火焚烧他们的车辆。」』
『当时,约书亚转回夺了夏琐,用刀击杀夏琐王。』
『以色列人用刀击杀城中的人口,将他们尽行杀灭。凡有气息的没有留下一个。约书亚又用火焚烧夏琐。』
『那些城邑所有的财物和牲畜,以色列人都取为自己的掠物。惟有一切人口都用刀击杀,直到杀尽。凡有气息的没有留下一个。耶和华怎样吩咐他仆人摩西,摩西就照样吩咐约书亚,约书亚也照样行。』(约书亚记第11章)

「……杀了好多啊……」
毫无疑问,这就是因神的命令而造成的大屠杀与大掠夺。
正因为这种故事堂堂正正地记载在最高圣典之上,基督教徒才会有着「在神的名下,无论是杀死还是掠夺敌人(尤其是外国人和异教徒)都没有问题」这种意识。看看十字军或者征服者干过的事情就知道了。在历史上,被名为基督教神明的命令杀死的人数之多,奥姆真理教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宗教越是货真价实,就越发恐怖。基督教就用那惊人的强制力支配了这世界的一半左右长达千年之久。
不过,只要我接着讲下去,哪怕愚蠢如你也会慢慢了解吧。








*

那么,第二本推荐书目是这个。





「啊,这本好像在政治经济课上学到过。」
恐怕在学校的课程中,约翰·洛克是和卢梭以及孟德斯鸠放在一起简单介绍一下,就结束了吧。
但是,如果说选出对近代民主主义最重要的三本书,第一本当然是圣经,第二本则毫无疑问就是洛克的『政府论两篇』。到了第三本才终于会出现分歧的意见,但是前两本书,哪怕向全世界的政治·经济·历史学家发放调查问卷,他们也几乎不会提出不同的看法。
「世界三大〇〇也是,前两个都是毋庸置疑,而第三个则经常会有很多不同意见啊。比如说克利奥帕特拉·杨贵妃,第三位则是小野小町这种。」
要让我说,第三应该是天王寺狐彻——
「我跑题了真对不起!请你继续讲吧!」
很好。洛克我后面会详细讲到,因此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下,说白了就是『政府论两篇』是《人权思想》的源头。近代民主主义是以人权这种思考方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所以必须先掌握它的起始,才能理解它的全貌。
再多说一句,『政府论两篇』也揭示了成为资本主义源头的思考方式。对我们正在生活的现代社会而言,这可以说是双重意义上最重要的一本书。
然而,我刚才介绍的这两本推荐书目,有一个共同的缺点。
「是什么呢。价格很贵之类的?调查了一下大型圣经的价格后,我现在可是相当害怕的。」
并不是。无论哪一本都长得要死,很难阅读
「停!会长,刚才那句已经出局了,这可不行,洛克暂且不论,你这么说圣经可是卷起一阵抗议风暴的!」
害怕抗议可没办法探求知识。而且日影,先别急着在意面子问题,你实际去读一读就明白了。
「……这……姆……呜咕……」
说到底啊,会觉得‘圣经和『政府论两篇』都很有意思读着很顺畅!’的人才不会有着通过这种带有可爱女孩子封面的文库本轻松学习政治这种漫不经心的想法。所以没问题。
「给我跟读者道歉!还有不许说自己可爱!」









*

那么,为了诸位漫不经心的读者,我来介绍令大家既不用读圣经也不用读『政府论两篇』的第三本推荐书目吧。





「……诶,嗯?会长,这究竟是。」
讲谈社轻小说文库刊行,校园恋爱推理喜剧『学生会侦探桐香』。
我彻底忘记了,本书是『学生会侦探桐香』的番外,我和日影都是其中的登场人物。要说为什么将政治解说书本打上轻小说的标签进行出版这种暴行能够实现,都是因为我跟编辑部约好会在本书中宣传『桐香』了。
「诶,就是说虽然你将其作为推荐书目,和圣经还有约翰·洛克这些历史上的大文献摆在一起,实际上只是为了宣传吗。」
不是不是当然没有这回事了,『学生会侦探桐香』可是非常有用,还有助于学习,越读头脑就会越聪明哦。
「等下会长?你语气也太生硬了吧汉字也越来越少了啊!?」
【译注:上面那句话除了『学生会侦探桐香』以外全是平假名】











第一部 学校不会告诉你的宪法真面目




数个错译




那么终于该开始讲课了。
民主主义和它的历史十分深奥。即使想要学习,如果不找到一个支点,那么就会迷失其中。于是就让我们将『宪法』作为主人公,来解读历史中壮阔的故事吧。宪法正是近代民主主义的精髓。哪怕说学习宪法相关的知识就能了解几乎所有的政治与经济和历史,也并不为过。
「我听着倒是相当过……。毕竟这或许确实很重要,但只是法律之一对吧?政治暂且不论,怎么可能连经济和历史都了解。」
这是因为日影学习不够认真啊,那么给你出一个问题好了。

Q:『宪法』简而言之就是什么呢?

「……是国家的,最重要的法律对吧?」
好了回答错误。
不过你也不需要因无法正确回答而感到丢人。这个问题,没有一名日本人能够答对。
「为什么呢。虽然我确实只是一名学习不认真的高中生而已,可学者之类的肯定知道正确答案吧?还是说,莫、莫非你想说‘日本的宪法学家全是无能之辈!’,又与一大群人为敌吗?」
不对不对。不要担心多余的事情。只要是日本人,不管是学者还是一般人,从原理上就无法正确回答这个问题。
「……哈啊。原理上?这是什么意思。」
解释完这点,这一节大概就会结束了。会有点长哦。







*

正如我开头所说,最近关于修宪的讨论十分活跃。
比如说,自民党发表了宪法修正草案,宪法学家对其的批判则十分猛烈。批判的共同点在于『自民党并不了解何谓宪法,所谓的宪法是要限制国家权力,从而保护国民』。而受到批判后,安倍首相如此回答:
『虽然有人认为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的,但这是王权拥有绝对权力的那个时代的主流想法。宪法是这个国家的形状,要讲述理想与未来。』
「那那那那个,会长。」
怎么了日影。
「终、终、终于连自民党还有安倍首相这种具体的名字都冒了出来,真的不要紧吗。这本书姑且还是借助讲谈社轻小说文库这块面向少年的地方才出版的,会涉及到支持或不支持特定政党的话题还是有点……」
虽然我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可这是讲课。是为了钻研学问的书,是提供思考或评价学问所需要的材料和方法哦。所以并不会做出什么评价。如果要评价什么,那也是听了这堂课的诸位读者做的事情。
而且,我现在就明确地预言,听完这堂课后,诸位会再也不在意宪法修正这种事情了。毕竟民主主义早晚将要倒下啊。
那么,宪法学家和安倍首相这两种对立的说法,若从结论说起,那么哪边都很正确。
「……哈啊。」
刚才你明显放心了吧?
「是的。老实说就是如此。」
我可不是为了不引发矛盾才抬举了双方哦。哪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这既是宪法怀有的问题,同样也是很有趣的地方。宪法的历史也与这一点相关。
也就是说,宪法学家所说的《宪法》与安倍首相所说的《宪法》虽然是同样的字,其实指的却是不同的意思。
「竟然如此。」







*

由于近代民主主义是诞生于美国和法国,因此在学习时最好记住,一遇到疑问立刻去参照这两个国家的例子就好了。
那么,《宪法》在英语和法语中都是一样的拼写,也就是”Constitution”。这两个的语源都是拉丁语”constitutus”。至于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正是这一章中的绝大部分主题……
话说回来,日影喜欢游戏吗?
「怎么突然问这个。算是吧,一般喜欢。」
RPG会玩吗?
「也就玩玩有名的吧……这个话题和宪法有什么关系吗?」
那么HP,Hit Point这种东西你当然知道吧?
「是指角色的生命力对吧。比起这个还是说下宪法的……」
绝大部分日本人大概都有着这种认知吧。所谓的Hit Point其实是世界上第一个RPG,D&D的术语,意思是『表示攻击打中(Hit)了多少次就会死亡的点数(Point)』。所以才叫做Hit Point。以现在的RPG常识或许难以想象,但Hit Point这个系统其实能够简单地创造出最大HP只有1点的角色。正如其字面意思,打中一发就会死。
「嘿,还真不知道。那本来的意思其实不是生命力对吗。」
在海外,你要是用Hit Point来表达生命力,大概对面会露出奇怪的表情吧。似乎被叫做health的情况更多,毕竟首字母是一样的。
这是题外话,在D&D中,说到Hit Point这个重要的生命力的决定方法,那就是通过骰子投出的点数,以及某个能力值。
这个最重要能力值的名字就是”Constitution”。
「……终于接上宪法的话题了啊。说实话我还担心你会不会一直跑题下去。那么这个Constitution是什么意思呢。」
实际上,并没有日语能够对应。
「诶诶—」
作为语源的拉丁语有着「组合」,「构成」这种意思,因此名词化后就是「构成的事物」这种感觉……用在人身上的话,就是跟肉体有关的词语了。
这个词经常被翻译成「体格」,「体型」,但其实语感还是有些不同。要说日语中的「体格」,「体型」,它的上下文都是很大或很结实这种对吧。但是”Constitution”并不是使用范围如此狭窄的词语。
另外还有「体位」这种翻译,这个则是更加偏重于「身体的强弱·能力的高低」这种语感,说到底在现代日本,这个词毫无疑问会被理解为更加下流的含义。
「由会长说出来就更加下流了啊……」
如果解释为身体的构造,也有些偏差。如果问到身体的构造,大部分日本人都会理解为骨骼标本或是肌肉组织标本之类的,「身体的组成·各部分的结构是怎样的」这种偏向理科的含义吧。
「确实,那个,会让人想象起放在理科室的那种瘆人的人体模型啊。」
也就是说,所谓的”Constitution”就是指,身体的——该说是构造还是什么,也就是其本身啊——你明白吧?不明白?只能如此说明,是个令人十分为难的词语。
接着,令人十分为难的词语用在政治语境中,就会令人更加为难。所谓的”Constitution”,就是指国家的——该说是,构造,或者说是构造本身啊——你明白吧?不明白?就会变成这样。
「抱歉,我不是很懂。」
我想也是。
以前的日本翻译得还挺不错的。叫做『国体』。
「……国民体育大会?是吗?」
现代日本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就是字面意思,国家的身体。指的是日本这个国家的基本构造,但由于这个词主要是在战前使用,因此自动被人理解为『以天皇为中心的大日本帝国的基本构造』这种意思。被其所影响,现在的政治语境中一提到『国体』,总会令人联想到战前。明明这个翻译很不错的啊……
我想时髦一点,提议将其翻译为『国骼』或是『国干』之类的,但大概很难传播开吧。
「哈哈,这是与骨骼和骨干相对应是吧。真妙!」
再妙无法普及也没有意义。
好吧,就不强行将其翻译成简短的日语了,我们来看看”Constitution”会用在什么场合,这样更有助于理解。首先宪法就是这个词,另外公司的章程也被称为”Constitution”。所谓的章程,就是写着我们的公司是以这些这些为目的设立,在进行这种活动的基本文书。
「成为国家主干的思考方式……大概是这种意思对吧。」
相当不错。
「那你一开始这么解释不就好了嘛,这么长的对话到底算是什么啊。」
唉。我针对”Constitution”解释了这么久,就是想让日影在途中察觉到这件事情,看来还是不行啊。
「你是指什么?」
”Constitution”这个词,本来是没有『法律』这层意思的。
「……咦!?」








*

”Constitution”正如日影所说,是『成为国家主干的理念』。指的是‘这个国家是这样这样的国家哦’这种思考方式,以及将其直白地叙述出来的文章。所以,并不是非得用法律这一形式。
比如说,太阳王路易十四说出来的「朕即国家」就可以称为不折不扣的”Constitution”。这个国家的一切都是我的东西,国家等于我,所以由我决定一切,就是这种『成为根干的理念』。
「那也就是世界最短的宪法了吧。」
毕竟这是伏尔泰写下的台词,所以没准是假的就是了。
那么,我们再看一遍之前安倍首相说过的话,
『(略)——宪法是这个国家的形状,要讲述理想与未来。』
……怎样?
「……确实没错啊。」
对。并没有错。”Constitution”本身就是这种东西。安倍首相所说的『宪法』,是广义上的”Constitution”。
然而,宪法学家的批判也是正确的。这是一个默认的标准,众多国家中被称为”Constitution”的事物,都是作为限制国家权力的法诞生的。再补充一句,有着『立宪主义』这个词语。简单来说就是「应该将法律置于国家权力之上以限制权力」这种思考方式。
「原来如此,跟宪法学家说的一模一样啊。」
没错。这个『立宪主义』在英语中叫做”Constitutionalism”。就是”Constitution主义”。也就是说”Constitution”=”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律”这种思考方式也变成了大众的常识,以至于像这样变成了单词。
因此,狭义上的”Constitution”也十分合理。
「所以首相和学者都没有错,因为宪法指代的意思不同,就是这么回事对吧。」
正是如此。只要明白了这点,这一章就没有问题了。
「那么『所谓的宪法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答对也是……」
因为这个词语本身就很莫名其妙。就像是捉弄人的问题一样,无论怎么回答都能算你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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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混乱,这只能说是就不该将”Constitution”翻译为『宪法』。
所谓的『宪法』,读作『いつくしきのり』。『のり』就是法。『いつくし』是如今已不再使用的古老形容词,是有着十分尊贵、庄严、美丽这种语感的美妙词语。是用来称赞神或是大自然或是天皇这些非常尊贵的存在时使用的十分特别的形容词。用来称呼据说是圣德太子制定的这十七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然而对于”Constitution”,却是彻头彻尾的错译。因为并不是法律的”Constitution”也有可能存在。
反过来说,日本人将”Constitution”翻译成『宪法』这件事情本身,就是”Constitution”=”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律”这个等式已经变为国际标准的证据。无论向左看还是向右看,都只有定义为法律的”Constitution”,所以会这么翻译也是无可奈何。
顺带一提,其实是有个词来指代『定义为法律的”Constitution”』,就是”Constitution Law”,但日语中将这个也翻译成了『宪法』,可见这错译是多么离谱了。要是美国人看见了,一定会觉得‘日本人根本不懂民主主义啊’。
「就像是将生米和米饭都翻译成”rice”,日本人会想着『美国人不懂米食文化』对吧。」
你还真是经常会想出这种奇怪的比喻啊。
由于『宪法』中有着『法』这个字,因此在广义上根本就不符合”Constitution”。学者也非常清楚这一点,因此在学术性的语境中,不会将广义上的”Constitution”称为宪法,而是叫做国制或国体,或者干脆放弃翻译,写作コンスティテューション这种片假名形式。不存在与”Constitution”相对应的日语,这是一个很易懂的证据对吧。









*
这一节中,最重要的部分既不是自民党也不是安倍首相更不是错译。
而是错译的原因——也就是本来并不限定于『法律』之意的”Constitution”,为什么会确立起『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律』这一默认标准。
这涉及到历史原因。下一章就从这里学起。












国民三大义务就是梦话





「但是会长,你说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的,这难道是常识吗。好像你上次讲课时几句就带过去了。」
唔姆。毕竟日本的学校没有讲得那么详细啊。
那么再给你出个问题。这个问题很简单,哪怕你也能回答上来吧。

Q:日本宪法中所写到的,日本国民的义务是什么?

「这个我还是知道的……是教育,劳动和纳税对吧。」
嗯,回答正确。那么第二个问题。

Q: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所写到的,美国国民的义务是什么?

「美国是吗。这还真不知道啊。但是现在的日本宪法是美国人起草的对吧。那样的话是不是差不多?纳税的义务当然会有……啊,再有就是,因为美国有军队所以兵役也是义务?」
遗憾,回答错误。
答案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里就没有写什么国民的义务
「诶诶!?是、是这样的吗?」
你不信的话去看看就知道了。也不是很长。
美利坚合众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近代民主国家。既是民主主义的基准点,也是顶点,democracy of democracies。可以说合众国宪法才是民主主义的精髓。其中一句都没有提到国民的义务,是因为民主国家的基本精神就是如此。近代民主主义,是从对国家权力的恐惧中诞生的。
近代民主主义将国家权力这种东西看做了彻头彻尾的恐怖象征。这种思想认为如果令其不受限制地使用力量,那么会愈演愈烈,国民就会受苦。而国家权力暴走时造成的损害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物,所以哪怕其他方面要做出一些牺牲,也一定要将其拦住,他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于是国民对(本应)握有国家权力的人做出了如此要求:
『我们将权力交给你们,但相对地,你们不可对我们国民做出这些这些事情,同时必须要对我们国民做到这些这些事情。』
再加上——
『我们拥有当你们打破这一命令时,通过武力将你们打倒的权利。』
……这就是以近代立宪主义为基础的『宪法』。国民对国家权力下达的绝对命令,仅此而已。
所以从立宪主义的立场来看,宪法中写着国民义务这种事情简直是贻笑大方。
当然,对近代国家来说,要国民履行众多义务是理所当然的。但做这种事情的不应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律。
所谓的宪法是负责检查国家权力加在国民身上的义务是否蛮横,所以在宪法中写上国民的义务不是很奇怪?这就像是体育运动中裁判也跟着下场了一样。
「原来如此。但是,实际上日本宪法中确实写着国民的义务。」
所以从严密的立宪主义角度来看,宪法中和国民义务有关的部分都和梦话没什么两样,可以忽略
「真的假的。」
如果有人一边标榜着立宪主义,同时还主张拥护宪法的话,一定要对他小心一点。要是主张立宪主义,那至少要喊着将第26条(教育),第27条(劳动),第30条(纳税)修改过来才合乎道理。
如果认为宪法可以记载国民的义务,那这个人的宪法观就不是『限制国家权力之物』,硬要说的话,会更接近安倍首相的说法。因为这个人并不害怕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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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除了我之外,怎么想都不会有其他人会说出国民三大义务就是梦话,但还是有一些话题用相似的逻辑提到了宪法的性质。
最近讨论得最多的就是『同性婚姻』。
那么日影,你觉得日本在法律上认可同性婚姻吗?
「应该是不认可的吧……所以才会讨论得那么激烈不是吗。」
好了回答错误。
「等、哪怕会长再喜欢女生,也不该随便撒谎吧!」
那你仔细去读一下民法第4编的第2章,从第731条读到第769条。上面有写着婚姻只能在男性与女性之间成立吗?
「……倒是没有写。」
因此哪怕在日本,同性婚姻也是被法律认同的。
「呃,不过,里面不是提到好几次《夫妇》这个词吗。也就是说编写法条的的人只是理所当然地认为结婚就是一男一女,根本没考虑到同性婚姻不是吗。」
嗯,正是如此。一般人都是如此理解的,毕竟办事处就是如此解读,从而只受理异性之间的结婚申请,所以现实就是同性婚姻在日本无法实现。
再加上,有人更加明确地主张「禁止同性婚姻有着法律根据」。他们拿出来的是宪法第24条的第1项。

『婚姻仅以两性的自愿结合为基础而成立,以夫妇平等权力为根本,必须在相互协力之下予以维持。』

婚姻仅以两性的自愿结合为基础而成立!因此同性婚姻是违宪!
然而,从立宪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国民权利的法律。给作为国民权利的结婚加上限制条件这种条文,放在其他法律倒好说,可写在宪法中就很奇怪。
所以立宪主义者是这样解释这个第24条的第1项的。
这是为了否定旧有的结婚制度,保护个人权利而编写的条文。结婚被父母或是手握权力之人的意愿擅自决定,或者擅自拒绝,妻子被当做丈夫的所有物,形成隶属关系,国家必须努力消除这些旧时代中不幸的结婚才行——这一条是这种意思。宪法无法禁止国民的行为
「这个想法听起来还挺合适的。比起三大义务就是梦话要合适的多。」
但你也明白两者说的是一个道理对吧?
宪法是为了限制可怕的国家权力而诞生的——如果你能够理解这种立宪主义的精神,那么『同性婚姻不是违宪』也是理所当然的结论。







*

「可是为什么民主主义会这么害怕国家权力呢。刚才是不是说过用武力将其打倒的权利来着?」
这只能说,因为他们实际上就是遭到过残酷的对待。
你去读一读在合众国宪法前被采纳的美国独立宣言就知道了。它出名的只有开头放声讴歌人类自由和平等那部分,后面大部分内容则是具体地列举了一大堆英国国王对待他们有多么残酷,以及他们是有多么愤怒。上面甚至写了‘法官的工资是英国国王擅自决定的!’这种具体的事情。之所以会列举这些东西,是因为要向世界各国展现出他们即将对英国发动的革命战争是有着大义名分这一点。
民主主义从对蛮横的国家权力的恐惧与愤怒中诞生。这是无可辩驳的史实。
和国家权力比起来,人民们实在是过于无力,宪法就是他们唯一的武器。
那么,下一章就开始学习这些人们战斗的历史吧。










宪法与民主主义没有关系





一开始,我们学到了『宪法』是一个过于狭义的错译,以及错译的原因是无论哪个国家都将其作为『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律』展示出来。然后又实际介绍了宪法身为『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律』的现实例子。那么这一次,我们就来学习下变成这样的历史经纬。
这次的重点是,宪法与民主主义本来是没有关系的。
「真的假的。」
是真的。
「这是,呃,那个广义上的Constitution……对吧?」
不对不对。我说的是作为『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律』的宪法。它跟民主主义根本就没有关系。
「诶诶诶诶诶诶诶」
也难怪你会惊讶。毕竟为事事都感到惊讶的诸位读者代言就是你的职责,所以多惊讶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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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没有关系呢,因为本身在民主主义诞生之前,宪法就已经存在了。让我们仔细解读一下欧洲的历史。
时值中世,10世纪到13世纪这段时间。
这时候的欧洲形势对现代人,尤其是日本人来说很难理解。要是详细说明,那只是这部分就能够写好几本书了,因此这里只挑一些要点进行介绍。
说到底,中世纪的欧洲就没有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所想的『国家』这种组织结构。既没有被国境清晰划分出的国土,也没有集权支配的统治者之类的。有的只是『领地』与『领民』还有『领主』。这指的是还算辽阔的耕地,以及代代都有着耕作义务的农奴,以及占有这块地的贵族。而且这个领地和领主会经常因为战争或交易而产生变动。
「就像是日本的战国时代一样吗?」
虽然比较接近战国时代,但两者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区别。那就是各地域的领主之上还有一个『王』,而且领主会经常改变自己侍奉的王,或者是同时侍奉不止一位王。
「呜哇。这可真是莫名其妙。」
一开始的王,是从各地区的众多领主中选出一个,类似于调停人一样,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权力。和其他领主没有身份上的差距,王偶尔还会成为其他王的臣下,有时候会打输战争一下子变成了俘虏,也经常因为没有继承人而被换了下去,因此根本不会产生多么大的权力。拿现代日本来说,就像是商会的会长一样吧。其他人和会长一样,都是公司经营者,会长也不能干涉各公司的经营内容。
既然王这么丢人,那么当时的欧洲支配力最强的是什么呢?
实际上,就是『法律』。
「噢噢。明明是中世纪却是法治国家。真是意外。」
并不是法治国家哦。刚才我也说过了,这个时代并没有国家。而且这个『法律』也和我们所了解的概念相差很大。近代之前的『法律』,基本上都是『习惯法』。
「意思是,并没有明确地写成条文,只是大家不知不觉地遵守着是吗……」
你所说的叫『不成文法』。虽然这两个概念有重合的部分,但还是稍有不同。毕竟习惯法有的时候也会写成文章啊。
中世纪的欧洲,传统主义占据了思想的主流地位。这个传统主义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种「要重视传统」这种半吊子的东西。无论如何,从以前传下来的一定是正确的,今后也必须继续下去。绝不可擅自增减。
基于这个时代的传统主义形成的法律,有着《古老美好的法律》这个历史学术语来作为指代,但这与我们平时使用的「古老美好的~」的意思有所不同。并不是「又古老又美好」,而是「因为古老所以美好」。当时的法律不是制定出来,而是通过调查很久以前的罗马法和教会法等等,从而《发现》的。而且,年代越久远越是正统,会被视为更加优先的法律。
「真是不讲理啊。」
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怠慢了传统才是不讲道理。
总之习惯法就是从这个传统主义中延伸出来的。即使是国王,也无法违背习惯法。原来如此,确实也不能说不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但实在是无法与近代法律相提并论。
然而,「哪怕是王也在法律之下」这种思想本身延续了下来,最终推动了民主主义的诞生,因此也不能说毫无关系。这方面内容之后会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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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虽然在习惯法之下,中世纪的王并没有太大的权力,但随着时代发展,他们的力量也逐渐强大。令其势力昌盛的理由很多,要详细讲解的话同样长到能写一本书了,因此我就笼统地支持一下下述说法:科学技术与货币经济发达起来,商品交易变得活跃,同时农业以外的产业也得到扩张,因此只有农业收入的一般领主与有着这么一丁点权力的王之间的资产差距变得更大。
「说白了就是钱,是吗。」
能推动世界的只有金钱。我这种想法之后也会经常出现。
拥有力量的王得意忘形,开始对其臣下的领主们提出无理的要求。其中最令领主们愤怒的就是征税。王对领主们说‘因为我统治着你们,所以把钱给我拿来’。这不仅是十分讨厌,擅自征税更是违反了习惯法。可以说,王已经得意忘形到甚至违背了本来处于绝对支配地位的传统主义。因此,欧洲各地的王与领主之间的关系愈发紧张。
在这时终于诞生的就是——
大宪章了。
「终于出现了啊!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个『终于』法的读者请去阅读学生会侦探桐香的第1卷!」
结果你还不是宣传了嘛。
时值13世纪初,这是在约翰王君临的英格兰发生的事情。
这位名叫约翰的君王,频繁向法兰西发动战争又屡屡输掉,尽管如此,为了能够继续战争,他还对臣下的领主们课以重税。极度愤怒的领主们联合在一起,将包含六十三条条款的契约拍到了约翰王面前。要是不答应我们就不承认你是国王了,将你处刑后另立新的国王,当时他们就是这种气势,因此约翰王只得悲痛地签下名字。于是大宪章成立了。
在六十三条条款中,包含了王不能只凭自己的想法来征税,必须要召开议会,英格兰自由民除非不遵守法律规定,否则他们的生命、自由与财产不容侵犯。
「这不就是民主主义吗。正可谓是世界第一部宪法啊。世界各地就是以这个为模板培养起的民主主义对吧?」
那怎么可能呢。
「诶诶诶诶诶,可、可是,这又是议会又是自由的。」
虽然有着将大宪章看做近代民主主义萌芽的风向,但说白了,这个评价实在过高。毕竟在条款之中,《自由民》这个词语经常作为权利拥有者出现,但这指的并不是所有英格兰居民,而是《并非奴隶之人》。也就是只有自己拥有土地的富裕层。占据压倒性数量的农奴这种贫困层则被彻底无视。无论是不可凭自己的想法来课税,还是不违反法律,权利就不容侵犯,都只是再次确认被传统所支持的习惯法而已。所谓的议会也不是讨论国家姿态的地方,而只是说‘设立一个场所,想征收新的税或是征兵的时候要把我们领主都叫来听取意见’。
大宪章的主旨仅有一点,「遵守习惯法,不许对我们的既得权益出手」,仅此而已。这种东西能叫做民主主义的萌芽吗?
而且大宪章刚刚制定,约翰王就立刻跑去罗马教皇那里哭诉,将其撤回了。虽然后来又拿出来说了好几次,但后面的王早已将其忘记,没有一位英格兰王遵守这种东西。基本没有作为法律的实际效力。
「……嗯……但是,会长以前是不是说过类似的事情?像是现代英国和美国都将其视为有效条文,之类的。」
说的没错。大宪章被遗忘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四百年后,整个欧洲刮起市民革命的风暴时被《再次发现》。然后在清教徒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中,作为市民能够向王权举起刀刃的《大义名分》发挥了作用。相当于是在说‘很久以前约翰王可是认同了我们拥有这些这些权利,所以我们发动战争是十分正当的’。
「哈啊。总觉得像是曾经被黑道抓到把柄,在彻底忘记后又被敲了一笔一样。」
真亏你想得出这种过分的比喻啊。不过也是,在英格兰王室看来,确实会是类似的事情吧。






*

虽说世界最初的宪法大宪章与民主主义没有关系,而是为了保护领主们的既得权益被制定出来,但它确实有着明确的历史意义。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哪怕手握权力者也一样在法律之下这一原则,也就是以法而治”Rule of Law”的精神被再次确认,而且带有当任国王的署名。
正因为有着法治精神,之后才会有民主主义的诞生。只要留下其中的精神,将实际的『法』的部分换成保护所有国民权利的条文,你看,这不就是近代民主主义的宪法了吗?
「还真是!」
另外,随着时代发展,最初只是用来听取贵族意见的议会也同样具有了力量,同时变成了货真价实的『讨论场所』。在后来的绝对王权时代,英国议会也仍然拥有力量,最终则会成为议会制民主主义的基石。
宪法与议会,在中世纪的英格兰这两者已经作为『容器』而诞生。虽然里面装着的精神并不是民主主义,但正因为已经有了容器,才能替换其中的精神,令民主主义得以成立。
只是,这一夺胎换骨的行为还需要再积累上百年的历史才得以实现。










绝对王权的诞生






上一节课中,我们讲到中世纪欧洲被传统主义与习惯法所支配,领主们基于此制定出『宪法』摆在国王面前,令其认同哪怕是王也要弱于法律,总算抑制住了王权肆意妄为。
然而技术革新所带来的时代发展无法阻止。想要自由且安全地做生意的工商业者一个劲地向国王上贡,因此国王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在国王看来,明明有实力却被习惯法所限制也变得越来越蠢。渐渐地想要自己来制定法律,随心所欲地动用国家的一切。
无论英国、法国还是西班牙,王的权势都在增长,不约而同地期望自己能够独裁。
但是国王还是因担心自己是否违背了传统与习惯法而犹豫不决。在权力这方面,他们不止想要武力与财力,也想要得到精神上的支持。毕竟令臣下发自内心地屈服,升不起反抗之心才会令统治更为持久啊。
于是,仿佛呼应这些国王的要求而登场的政治思想就是『君权神授说』了。
「啊,这个好像在世界史课上也学过。」
提倡君权神授说的学者有很多,第一个发声的是法国名叫博丹的法学家,但我更想重点提一下英格兰一位名叫菲尔默的思想家。
原因的话,就是菲尔默与约翰·洛克是密切相关的,这点之后会提。
菲尔默做的事情非常了不起。为了担心是否会违背传统与习惯法而犹豫的国王,他占领了传统主义,向国王证明了其有着绝对的权力。习惯法可以打破,也不用听从天主教会的吩咐,可以随意制定法律!……就像这样。
「……诶?这、这不是很矛盾吗?占领传统主义,然后打破习惯法也可以?」
习惯法是从传统中《发现》的,这个上节课讲到了对吧?
「嗯。真是牵强的理论啊。是越古老就越美好来着。」
对。重点就在这里。菲尔默他将欧洲最古老也就是最强的传统彻底地研究了一遍。就是圣经。
「为什么圣经是最古老的?我感觉希腊和罗马都比基督教要古老很多啊……」
毕竟那是从世界起源,创造天地开始写的嘛。而且还是接受神谕后写下来的,实际的作者就是神明大人。这当然是最古老且最强的啦。
「诶?啊,哈啊,不是,那个……确实是这么写着的,可那不是神话吗?不是跟童话没什么两样吗?」
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你生为日本人所以会觉得很不真实,但那些基督教徒可是认真地相信着「圣经上写着的都是真的」,认真程度远超我们的想象。即使在现代人中,这种坚信不疑的教徒也占据不小的比例。更别说科学并不发达的中世纪了。
「是、是这样的吗。」
所以圣经才是最强的传统。在习惯法中,也有很多是来源于教会的。
菲尔默就是仔细阅读了这一最强的传统,然后得出了可怕的结论。

1:神明将支配子孙的权利给予了最初的人类亚当。
2:这一支配权由国王所继承。

「这什么鬼。」
详细的推导过程就略过不提了。
总之,这变成了王权是神明大人保障的绝对权力,国家的一切都属于国王,传统与习惯法无视即可。
「可你刚才不是说占领传统主义后,证明了绝对权力吗?」
你仔细回想一下什么是传统主义。越古老越美好。更加古老的优先级更高。所以,如果最古老的传统圣经主张『王权是绝对的!圣经以外的什么传统什么习惯法无视就好了!』,就能在不违背传统主义的情况下超越其他传统和习惯法。
「呜哇……总觉得……像是为了消除战争而研发核武器一样。」
要论如何打出引起世间争论的比方,你可真是个天才啊。
不过菲尔默毕竟作为君权神授论者是最晚的那一批,在君权神授论即将诞生的这个阶段把他拿出来说有点时间错位的感觉,其他先驱者也都理所当然地从圣经中得出了君权神授论。比如说新约圣经『罗马书』第13章中明确写道『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因此被众多君权神授论者所引用。
「真是意外啊。写下新约圣经的那个时代,基督教徒不是被迫害得很惨吗。可还是会说要听从有权力的人啊。」
这就真的是只有神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记述了,但从圣经总体来看,其中(能够解释成)与政治权利相关的记述只有寥寥几笔。君权神授论者一定是眼睛瞪成了铜铃,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圣经,将能够支持自己论点的地方筛选出来,组织成一套理论。
总之,君权神授论被国王及其支持者高举双手欢迎,绝对王权得到了伦理上的支持,终于建立了起来。你将其称为世界最短宪法的那个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也是在这种背景下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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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大人终于变成了最强,这下感觉民主主义的诞生就一下子远了不少啊。」
并非如此。如果仅仅是拖延了脚步,那我就不会单独分出一节来讲了。而是会一笔带过。但对民主主义的诞生来说,君权神授论必不可少。
究其原因,就是作为民主主义基础的思想,就是以《反驳》这个君权神授论的形式提出来的。
比如说,君权神授论里有了『主权』这种考虑方式。这是指运转国家的绝对不容侵犯的权利。至今为止从来没有过『将运转国家的力量统一成一个权利』这种想法。毕竟说到底,当时就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国家这一形式嘛。然而君权神授论的提倡者们提出这种想法,并坚决主张这个权利归国王所有。
有了权利,接下来也就会产生夺取这个权利的想法。毕竟只有先存在,才能夺取啊。于是讽刺的是,『国王主权』君权神授论推动了『国民主权』民主主义的诞生。








归根结底还是金钱推动世界




「可我听到现在,发现绝对王权的国王既有钱又有御用学者们拥护,这不是无敌了嘛。到底要怎样才能从这样的国王手中夺取主权?」
唔姆。有着好几个重要因素,不过——
其中一个必然会提到的间接因素,就是宗教改革。
「呃,就是因赎罪券而勃然大怒的路德在教会门上贴了什么东西的那个……」
看来哪怕是你,也知道其中的部分事件啊。
时间回到16世纪。
这时候的天主教会变得世俗化,每日每夜都在设法赚钱。象征就是你刚才说过的赎罪券(大赦)了。于是对教会世俗化的不满逐渐累积,在16世纪初,爆发了出来。德国神学家马丁·路德主张教会现在的做法太奇怪了,与教会展开了论战,很快波及到整个欧洲。最终路德被天主教会驱逐。
这场论战最终令天主教会分成了两半。向教会提出『抗议』”protestari”的人们,后来被称为新教徒(Protestant)
如果详细说明宗教改革,那岂止是一本书,甚至能写满一层书架,因此这里就一笔带过。
提到路德和宗教改革的最大功绩,并不是将教义怎么怎么样了,而是将圣经带给了民众。路德将圣经译成德语版本,利用当时刚好开始普及的谷登堡活版印刷术将其传播开来。在那之前民众则从未读过圣经。说到底他们就没有书,哪怕就算有,打开一看里面写的不是拉丁语就是希腊语,根本读不懂。因此他们只能前往教会,聆听神父大人的教诲。而理所当然的,神父大人只会教导一些对天主教会有利的事情。
宗教改革的本质是令基督教回归原点的运动。将天主教会花费数百年时间层层涂上的虚荣与权威彻底无视,还原为圣经本身。要相信的只有圣经而已。
于是无论是农民还是手艺人或是商人,大家都自己翻开了圣经。
只见那里写着很不得了的东西。基督教的主张是人类基本上一生下来就是满身罪孽。而且这份罪孽绝对无法自己偿还或是得到拯救。只有神的恩惠能够拯救众人。
在神的面前,所有的人类都一样没有价值!
「嚯嚯,这样一来,不管国王大人还是贵族,这种人类之间的身份差异就变得很愚蠢了啊。」
对。这令人们觉得哪怕对方是国王,也只要发起战斗,夺来主权就好了。在路德的那个时代,宗教改革导致的民众的精神变化已经以德国农民战争这种形式体现出来,身份制度正在渐渐松动,在那之后,这把火也烧遍了整个欧洲,成为两个世纪后市民革命的一股强大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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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我说,比起精神上对身份的看法变化,另一个重要因素才更关键。
「毕竟你真的就一笔带过了啊……。另一个是什么?」
因为民众变得富裕了。
「结果还是钱啊。」
结果就是钱。
多亏了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技术的改进,之前没有权力的阶级变得富裕起来。这样一来,由于不被生活所迫,就会开始要求各种各样的权利。在权力者一侧看来也是一样,为了压制富裕的对象需要更多的力量,比起战争,答应对方的要求会令双方都赚得更多,因此认可了他们的权利。虽然权力者一侧脑子不是那么好使的话则会变成流血事件,但变得富裕的人们基本都是通过这种循环流程依次赢得了权利,仅仅是这样而已。
宗教改革也与这个有些关系,这些新教徒,其实是工作非常努力的。只有周末会去教会祈祷才要休息,其他时候一直都在工作。
「……周末以外要工作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这种事情会变成理所当然都是托了新教徒的福,在此之前人们就是不会工作。将以前的习惯决定下来的工作做完就结束了。然后就是悠闲地过活。而且无论是工作还是收入亦或是身份都基本固定下来了。所以根本就不会有每日辛勤工作这种想法。自然财产也无法增加。穷人一辈子都是穷人。
然而,当时的世界上只有一个地方,那里的思想就是你可以一个劲地努力工作。就是修道院。
在出现修道院的电影里,你是不是也见过那里的修道僧,除了祈祷之外工作得都额外勤快?
「啊啊,『玫瑰之名』之类的就是。他们有一片好宽广的农田啊。」
对对。有很多啤酒和红酒都是修道院造的。
而且当时脑子最聪明的人都集中在教会,所以大家都很热爱研究。有件非常讽刺的事,他们似乎是从伊斯兰文化圈拿到了欧洲已经失传的古希腊的知识,阅读阿拉伯语进行研究。你可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但中世纪的科学都是发源于修道院。那里也会进行药品的开发。医院也同样起源于此。
通过宗教改革,修道院的这种思想和技术也流入了民间。只要去读圣经,就会发现里面写着懒惰不是好事,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和神的意愿一致。新教徒就是这样诞生的『勤劳的新人类』。拥有生产力,不害怕圣经以外的权威。这已经是最强了。再加上他们十分禁欲,根本不会挥霍。这样的话,赚到的钱会怎样呢。就只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而使用,剩下的都积攒起来。结果就是金钱全都流入新教徒的手里。
在市民革命中,「身份很低但有着知识和金钱」这种人必不可少。新教徒正是形成了这一阶级。可以说在经济能力与精神构造的变化这两个车轮的推动下,欧洲各国正在加快速度朝着打倒绝对王权的目标突进。











没有未来图景的革命终将失败






然而,只靠金钱和气概,革命是无法成立的。哪怕能够打倒绝对王权,要是无法描绘出打倒之后要建立怎样的国家这种未来构想,那只会令鲜血白流。
一个典型的失败例子就是英国的清教徒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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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之前的课上说过的,英国的贵族(领主)联合起来与国王对决,围绕着权利产生了冲突。要说国王采取了什么措施,那就是与身份比贵族低一个阶级的『庶民』进行了合作。
虽然叫做庶民,其实是指的乡绅(地方豪族)和约曼(自耕农)这些至少属于中层的阶级。根本就不是庶民。他们拥有的土地可以和贵族比拟,只是身份不高,国王积极地录用这些人负责地方行政和军队,抑制了贵族们的势力。
这时候的英国议会是两院制,分为贵族院与庶民院。贵族院的议员人如其名,都是拥有爵位的贵族们,另方面,庶民院正如刚才所说,称为庶民也仅仅是「并非贵族」这种意思,都是由富有的乡绅们构成。这种两院制一直维持到了现代,英国的贵族院并非通过选举,而是从贵族中选拔而出。留存到现在这一事实说明英国的议会就是如此稳固,这种强度就来源于17世纪的这一连串事件。
跟国王预料的一样,贵族们被削弱了。毕竟这群贵族明明不知道该怎么赚钱,却很爱慕虚荣,花钱大手大脚。随着经济发展,这些家伙的财政就越来越困难。
「好像日本也有类似的事情啊。据说江户时代的大名家都是欠债累累的。」
身份低微却擅长赚钱的阶级发展壮大也是一样的。被国王重用的乡绅和约曼一方的力量增长,庶民院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强大。
这时候的欧洲正是绝对王权的全盛期。英国也并不例外,当时的国王亨利八世专横到独自决定与天主教会断绝关系,自己建立了英国教会——
但这里就是英国一个很不可思议的地方,国王很尊重议会。
「难道不是因为里面的庶民院是为了对抗贵族的棋子,所以要宝贵对待,令他们开心吗。」
应该也有这个原因,而且实际上乡绅和约曼们的实力也大到无法忽略。毕竟英国是欧洲里货币经济最快发达起来的啊。
无论如何,最初只是被国王和贵族讨论征税折冲的议会,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成为货真价实的议论国政的场所。没有议会的承认国王什么都干不了,这一习惯已经成型。







*

「总觉得其实并不需要革命,这样下去,不就会顺利地从绝对王权变成民主政治了吗?果然是因为英国是绅士之国?」
毕竟我省略了很多,你会有这种误解也很正常。
实际上这个时代的英国政局可谓混乱至极。王家成天到晚都在闹内乱,每换一次国王,国教都会变成新教或是天主教,对议会的态度也是一会尊重一会又无视。
刚才提到的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一世就是尊重议会的。
然而伊丽莎白一世的两代之后,继位的查理一世是一位将君权神授论当真的典型绝对君王,他就将议会彻底忽略了。甚至开始触犯『不经议会承认的课税』这种禁忌。这令国内分成了支持绝对王权的国王派,与支持议会优先的议会派。最终变成了战争。这就是世界史上的第一次市民革命,清教徒革命了。因为主导着议会派的人们大都是清教徒(新教徒的一派),所以被如此称呼。
「是之前那一章里讲到的,连国王都不怕的勤劳新人类对吧。」
没错。再加上各种身份阶级中都有对王权感到不满的人加入了议会派。上到乡绅,下到极其贫困的阶级都有。他们接受训练,成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与国王派正面交锋。
战争以议会派的胜利而告终,国王查理一世终于遭到处刑。
「呜哇。被杀掉了吗。」
嗯。既然无视了维护正当权利的请愿,那么哪怕国王也要杀死——这种强硬姿态依据为何,前面已经讲过了吧,就是大宪章。但是,哪怕有着法律作为根据,在当时绝对王权处于支配地位这一常识下,臣下将王处以死刑仍然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因此查理一世的处刑令诸国非常震惊。
为什么革命军敢于打破这种常识呢。
因为他们是新教徒,就是不害怕圣经以外的所有权威的新人类。
在国王遭到处刑后,英格兰共和国成立了……
「于是英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民主主义国家啊!」
……倒没变成这样。一开始不就说清教徒革命失败了吗。
「诶,诶,可是,不是成立了共和国吗。」
没有一位历史学家会认同这个时期的英国是民主主义国家。岂止如此,在英国甚至不会将清教徒革命称为”Revolution”。人们并不认同这是一场革命。
「明明都杀了国王大人,也不算吗。难道是因为失败了,所以不是革命?」
嗯,基本就是这样。
那么为什么会失败呢?
经常提到的一个原因是议会派中实在是包含太多阶级,分成了无数派阀,因此主义和主张互相冲突,无法统一,最终导致崩坏。
在议会派中最强大的主流派阀叫做《独立派》,很多在革命中进行军事方面指导的乡绅们属于这个派阀。主张将查理一世处刑的就是《独立派》。
实际上在议会拥有议席的人们则大多属于稳健派《长老派》,他们想与国王派和睦相处,也反对处刑查理一世。
与此相反,大多数没有土地的都市一般庶民们所属的《平等派》主张的竟是实行男性普遍选举。
「说到普遍选举,是指无论他人身份为何,都要拥有选举权是吗。」
正是如此,这是与现代民主主义直接相关的主张。但是他们也是在以他们的方式与《独立派》那些富裕的乡绅们对立。在乡绅们看来,怎么能让没有土地的穷人拥有选举权!那政治都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诶……呃,可是,大家都是察觉到身份制度很蠢的新教徒对吧。实际上也杀掉了国王大人。可还是对穷人区别对待,这不是很奇怪吗。」
这说明《身份》这种意识就是深深地刻在当时的人们的脑袋里。清教徒革命中,人们喊着要实行普遍选举,结果还是没能实现,这一事实之后会起到重要作用,要好好记住。
再有就是,身份更加低微的贫农组成的《真平等派》,主张的是『所有的土地都应共同所有』。
「……这不就是共产主义嘛。」
没错。这一主张也没有被主流派接受,被压下去之后消失不见。毕竟这些乡绅可是连普遍选举都觉得不可理喻。无偿地将自己的土地与穷人分享怎么可能会接受呢。
于是,在清教徒革命后的英格兰共和国中,《独立派》将其他派阀逐渐肃清,最终变成了领袖奥利弗·克伦威尔的独裁政治这种形式。
「独裁政治……明明打倒了王权,结果自己却成了国王吗。那不就没有意义了嘛。」
毕竟他又是解散议会,又是将自己的儿子定为继承人啊。自然会被人评价说‘这根本不是革命,只是换了个王而已’。克伦威尔『王朝』没有得到国民的支持,在第二代就崩坏了。
然后,曾经与克伦威尔他们一同战斗的《长老派》将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叫回英格兰,立其为王。旷日持久的战争与那之后克洛威尔的暴政令国内蔓延着一股「果然还是国王掌权好」的氛围。再次恢复了王权。英格兰共和国享年仅仅11岁。
之前提到的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论,就是为了讲述国王复辟的正当性而出版的。
「啊啊啊……。连君权神授论都复活了,这不是白费了嘛。也不对,结果原因还是身份制度过于稳固,导致各阶级的主张分散不一对吧。这样的话,在这段时间内的英国里革命不就无法成功了吗?」
然而,在国王复辟仅仅30年后,就发生了光荣革命。
这是一场无论哪位历史学家都毫无疑问会给予认同的市民革命。新的国王威廉三世·玛丽二世夫妻签署了《权利法案》,保障了议会哪怕是国王都不容侵犯的权利,之后的历代国王全都遵守了这个法案。《权利法案》如今也在英国宪法之中,全文都具有效力,成为了君主立宪制的基石。之前我说过,将大宪章称为民主主义的起点有些美化历史的味道,但如此称呼《权利法案》的话,没有人会提出异议。
为什么清教徒革命失败了,光荣革命却成功了呢?
在短短的30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

当然其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重要因素。虽说清教徒革命失败了,但也并不是没给英格兰带来任何影响,国王派与支持他们的天主教徒的力量在战败后被大幅削弱,令下一次革命更容易成功,这点无法否定。
但是,最大的区别还是理念的有无。
打倒绝对王权后,要创造怎样的国家——
能够向民众展示比支撑旧体制的君权神授论更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能否揭示新的理念。
就是这一点决定了这两个革命的结果。
「意思是在这30年里,那个新的理念诞生了是吗。」
正是如此,就是这个时候诞生的。
与『君权神授论』对抗,成为新国家观念的基础的,就是『社会契约论』。









权利的真面目





「社会契约!这个我记得也学过。终于讲到洛克,卢梭和孟德斯鸠了啊。」
学校的社会课上都是将这三个人放到一起,大概一个小时就一笔带过了,所以也不知道是谁提倡了哪个说法,才导致yahoo!知惠袋上全是类似的提问。顺带一提,明明托马斯·霍布斯身为社会契约论的先驱者,做出了很大贡献,很多时候却不会被归入其中。可能是因为他得出的结论与前三者完全相反吧……







*

社会契约这个词,来源于卢梭的书名『社会契约论』。这个论点是说,我们人类的社会是由相互之间的契约构成的——并不是不知不觉间聚到一起,也不是被某个人的意志所决定。
社会契约论者们论述考察的出发点都大同小异。假设有着没有进行社会生活的自然状态的人类,从这里开始考虑。
「没有进行社会生活,那是指的……原始人吗?」
并不是具体地假设是哪个时代的哪一群人。社会契约论是从思想实验中诞生的。也就是说,现实社会的人们都从属于社会,或是支配或是被支配,而为了论述考察,就将这些要素全都去掉。为了称呼方便,就将这种人叫做《自然状态》。
如果是自然状态,那哪怕是人类也会和其他动物一样,各自随意地四处走动寻找食物,到了晚上就回到巢穴睡一觉。但人类不可能总是一个人,只要活着总会遇到其他人类。到那时人类们就会形成集体吧。人类既有智慧,加上无论个体间的能力也没有太大的差距非常平等,因此在形成集体之前,所有人都会约好同样的事情。我会对集体作出这样这样的贡献,相对的,集体也要为我做这些这些事情。人类的社会只会凭借这样的一致意见,也就是『契约』而形成。
这就是社会契约论。
「原来如此。既合理也很易懂啊。也没有冒出来神明大人怎么样这种可疑的事情。」
不同论者对于创造社会的理由和契约的内容有着微小的差异,而其中最重要的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两篇』,正是在清教徒革命和光荣革命之间诞生的。
洛克生于1632年。清教徒革命于1642年开始,因此他在内战的混乱期中度过了少年时代。长大成人以后,他发表的论点全是在批判绝对王权,因此被国王派敌视,逃离英格兰过着流亡的生活,同时写作『政府论两篇』。叫做两篇,所以是分为两部,第一部全是在反驳菲尔默拥护国王复辟的君权神授论。而重要的是第二部,其中讲述了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限制国王的权利以及议会要优于国王这些观点。
「不止是进行反驳,还提出新的政治,从理论层面给予支持,对吧。」
没错。如果只是毁掉,那光荣革命或许会和清教徒革命一样失败。但洛克提出了新的理念。这一理念为光荣革命后的议会制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后来更是跨越世纪与大海,成为了法国大革命与美国独立这两个民主主义革命的原动力。
于是君权神授论被跨越,新的时代开始了。








*

「但是,该怎么说呢,这不是理所当然的结果吗?结果就只是君权神授论大错特错不是吗。亚当的支配权什么的,就很莫名其妙。」
日影,你还很嫩啊……
「诶?为、为什么啊?实际上民主主义获得了胜利,这不就意味着社会契约论是正确的吗?」
确实,什么神明大人授予了亚当支配权,什么这个权利被国王所继承,这些都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但要这么说,社会契约论也同样没有证据。没有任何人见过还没形成社会时的人类,也没有任何记录留存。
说到底,这两个学说都是跟『权利』有关的。
那么日影,所谓的『权利』是什么?『拥有权利』是什么意思?
「诶?……嗯,这个嘛……可以去做,是这个意思吧。」
那么,我很早以前就觉得一夫一妻制应该废除,如果我现在在这里喊着『我可以重婚!』,可以说我拥有重婚的权利吗?
「当然不行了。法律就是那么写的。」
问题在于法律是不是这么写吗?我很早以前就觉得同性婚姻应该得到认可,前面也说过民法可没写过婚姻必须在男女之间成立,那如果我现在在这里喊道『我可以和女孩子结婚!』,可以说我拥有同性婚姻的权利吗?
「办事处怎么可能承认。这段对话是怎么回事?」
没错,承认,这就是关键。
那我再问得深入一点。有财产权这么个权利。在日本宪法中也有写到。是说只有自己能随意处置自己的持有物,他人不可擅自夺取的权利。然而假如日本警察无法发挥作用,哪怕抢了别人一堆东西也不会得到惩罚,实际上每天都会发生盗窃,那可以说人们还拥有财产权吗?
「我才不想要这样的日本……大家都随便偷窃的话那哪里还谈得上权利。」
正是如此。
哪怕法律中写着拥有权利,这一权利不化作常识,持有实际效力的话,就很难说我们拥有这个权利。
所谓的『拥有〇〇的权利』,是指能由他人〇〇,或者〇〇不被他人所妨碍,这种『获得承认』的状态。
获得谁的承认?
那当然是能够为他人〇〇的人,或者说能够阻止人们〇〇的人,他们所有人——倒也说不上,但至少是大多数。
只有大部分人都认为可以允许,也就是拥有权利,权利才会存在,仅此而已。
所以,并不是社会契约论是正确的民主主义才获得了胜利。因果搞反了。是民主主义胜利了,社会契约论才变得正确。
实际上,很长时间里社会契约论都处于劣势。当时认同王的绝对权力的人要多得多,力量也很强大。被更多、更强的人认同拥有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就会实际存在。在当时,君权神授论就是正确的。
那么,约翰·洛克是如何改变大众的认知,带领社会契约论获得胜利的呢。让我们实际读一读『政府论两篇』的内容,从中寻找原因吧。









人权其实是宗教





要说为什么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两篇』对近代民主主义来说会被当做作为重要的一本书之一,原因和我开头说过的一样,其中提出了与『人权』相关的思考方式。这一章在整堂课里也是十分重要的一节,要好好记住。
那么日影,什么是人权,你回答得上来吗?
「这种程度还是没问题的……。是指只要是人类,谁都拥有的共通权利对吧。」
嗯,要是这个都答不上来可就讲不下去了。
所有的人类,只因为『是人类』这个理由就会拥有的权利,毫无例外,这就是人权。人权是民主主义中的核心概念。正因为产生了人权这种思考方式,民主主义才会作为保护人权的手段而诞生。
这一章的重点是,所谓的人权就是宗教
「……真的假的。」
是真的。
「你是指人权活动家做出的事情像宗教一样这种吗……」
并不是这种又会引起争论的比喻。我指的就是字面意思,所谓的人权其实是宗教思想。
「诶诶诶诶诶诶诶诶」







*

君权神授论的提倡者们既是政治学家,同时也是神学家,我这么说你应该不会感到惊讶对吧?
「那确实,毕竟他们都把神明拿出来说了。」
可是啊,当时的哲学家其实多多少少都带点神学家的成分。社会契约论者也并不例外。不如说,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基督教就仿佛自己脚下踩着的大地一样。无意间就只会在其基础上构筑事物,根本不认为基督教会消失不见。圣经才是最古老且最强的传统,之前我也提过这点,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日本人并没有这种共通的根本思想,所以不是很好打比方……
「就像是电脑里装有Windows系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开发软件的话不需要别人说明就会制作Windows平台的,这种?」
这个比喻相当不错,不过在手机兴盛的现代或许会有更多人难以理解吧。
那么,之前介绍君权神授论的时候,我举了英格兰的菲尔默这个学者对吧。还说过这个人与约翰·洛克密切相关。
「啊啊, 说起来是说过这种话。」
上一节我也提了一下,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两篇』是为了反驳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论论文『君权论(Patriarcha)』而写成的。因为是『两篇』所以由两部构成,第一部全是在验证与反驳『君权论』。
这是我的一个推测:哪怕是学者,应该也有相当多的人直接跳过第一部,只读了第二部的内容。
「第、第一部……就是说,那个……有那么无聊吗?」
对基督教徒来说或许会很有趣吧。
菲尔默从圣经中引用了很多,主张什么神明授予亚当王权,还有这一王权被君主继承之类的,而洛克也是同样,他将圣经各处都加以验证,和菲尔默同样详细地进行了反驳。比如说,菲尔默写到神明大人说过『当孝敬父亲』,而实际上说的是『当孝敬父母』才对,不能随便省略,就像这种。
「真是详细啊。原来如此。Windows用户之间会因为Windows的细节设计展开争论,可对于我们日本人这种Mac用户来说是非常无所谓的话题啊。」
你这又一个会引发矛盾的比喻先放在一边,总之全篇就是这种感觉。他会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菲尔默和洛克都有着身为神学家的一面,而另一方面,则是需要从同是基督教的论点出发来进行反驳。
「需要……是吗?我是觉得怎样都好。」
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周围全是基督教徒啊。
君权神授说的说服性来自于基督教这个最强的传统的支持。然后,正如上一节说过的,是否拥有权利,是由是否有很多人认同来决定。所以必须从同一个论点出发,用更有说服力的反驳去冲击对方,增加认同自己的同伴才行。







*

而『政府论两篇』的第二部中,终于出现了与后来的人权思想相关的《自然权》这种思考方式。
作为社会契约论者的习惯,洛克首先考虑起人类的《自然状态》。
这是指不被任何人所支配,也不属于任何社会的人类。这被称为《自然人》。
自然人都是自由的。既不会被谁命令,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财产也只能凭借自己的意志来操纵。而且大家都是平等的。毕竟都是生而为人啊。
完全自由且平等的人类之间,就会自然地产生正义与慈爱。
为什么呢,因为人类会想要从他人手里拿到一些好的东西,其他所有人也会有同样的想法,所以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求,首先会想着必须满足他人才行对吧。
与此类似,人类会期望被他人所爱,其他所有人也都期望着同样的事情,所以自己会先去爱别人才对……
「真是特别和平又理想的想法啊。他是说如果人类处于自然状态,大家就会互相友爱互帮互助是吗?」
嗯,他就是在这么说。
于是这里登场的就是《自然法》。
人类的自然状态被这个自然法所支配。虽说自然人是完全自由的,这个自由并不是指『可以随便做任何事』。依据自然法,自然人必须保证自身存活,与此类似地,也必须保护他人以及他人的财产。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当然就是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啊,这就很像是人权了!虽然总觉得自然自然的好啰嗦就是了!」
说的是啊。『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这就是与后来的人权相关的重要记述。
「不过自然法是什么?是以这个为根据,才必须保护人权的对吧?」
所谓的自然法是各种学者自行搬出来的词语,因此很难定义,但至少『政府论两篇』中写的很明白。
这是神明决定的
「诶诶诶诶诶诶诶诶」
比如说,自然人是平等的这一根据,总结下来就是这么写的:

『很明显,同种创造物会进行同样的生命活动,因此只要身为支配者的上帝没有授予某个人支配权,那么大家当然就是人人平等。』

这是在对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论的反驳后,推导而出的记述。如今君权神授论已被证伪,所以人人平等这件事情是显而易见的,就是这种意思。
再举一个例子,自然人必须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存,其根据总结起来,就是这么写的:

『既然人们都是全能和无限智慧的创世主的创造物,那么造出来就是为了上帝的意愿而生存,而不由他们彼此之间作主。』

还有哦。洛克提倡人们拥有财产权,而作为前提,他将整个世界当成全人类共有的事物来考虑。其根据是这样:

『这都很明显,正如大卫王所说(《旧约》诗篇第一百十五篇,第十六节),上帝“把地给了世人”,给人类共有。』

关于为何人类要创造政治社会,他一开始就这么写道:

『上帝既把人造成这样一种动物,根据上帝的判断他不宜于单独生活,就使他处于必要、方便和爱好的强烈要求下,迫使他加入社会,并使他具有理智和语言以便继续社会生活并享受社会生活。』

「会、会长。已经够了,饶了我吧。」
知道了。那就这样吧。
『政府论两篇』全都是这种感觉,毫无疑问是一篇神学论文。因为人类是被神明这么这么造出来的,所以有着这样的性质,拥有这样的权利,所以社会必须变成这种样子……
为了反击君权神授论,而编纂出来的人权神授论,这就是『政府论两篇』的本质。







*

「不过会长,洛克所写的东西是以宗教为前提这点我懂了。可这是以前的事情吧。宗教还很强大的那个时代。不是民主主义诞生之前的事情嘛。不管怎么说,跟现代的我们都没有关系不是?」
你的这种想法还很天真。
比如说,我们看看美国独立宣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是不是跟洛克写下的一模一样?
「还真的是。都说是造物主了。」
我们再看看民主革命的另一个巨头,法国人权宣言。

『组成国民议会的法国人民的代表们(中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中略)。因此,国民议会在主宰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并宣布下述的人与公民的权利:』

「……这个主宰是什么。」
当时法国和天主教会关系非常差,尤其法国大革命的领袖罗伯斯庇尔非常讨厌全是陈规旧习的天主教。于是他们打算创造自己的宗教。这个宗教的崇拜对象就被称为主宰。所以指的就是神。
这两个宣言都是被约翰·洛克的人权神授论所影响而写下,且在现代也依旧生效。法国人权宣言更是被法国宪法明确地记载了其有效性。
所以哪怕是现代,人权教依然存活。






*

「但是,实际上合众国宪法中并没有出现神明之类的对吧?日本宪法里也没有见过。」
确实没有出现。
凡是国家的宪法,虽然全都提到了人权,但没有一个会将神明拿出来作为法源。
如果宪法中要讴歌人权,那一定会提及『信仰自由』,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要是包含信仰自由的人权,其根据却是宗教的话,那不就糟了?
「啊~确实如此。」
但是,一定不要忘记人权思想其实是宗教思想。其曾是宗教这一点是很有必要的。
回想一下权利能够作为权利存在的必要条件。
得到可能和这个权利相关的所有人的认可——是这样。
也就是说,所谓的权利就是共同幻想。何况人权是所有人类生来就有的东西,这范围可太大了。全人类,而且是包含了今后即将出生的未来人类哦。
既然是所有人都拥有的权利,那就必须让所有人都认同才行,可在18世纪之前,几乎没有人会认同。为了从零开始创造全体人类的共同幻想,就只能利用无论什么人都在无意识间表示拜服的最强传统。
也就是神明了。
正如君权神授论依靠圣经力量这一最强的传统主义击败了领主们的既得权益一样,人权神授论也只能同样利用圣经力量这一最强的传统主义,来打倒王权才行。






*

人权思想必须借助宗教的力量才能够传开,也就是说,人权根本不是人类普遍拥有的事物。毕竟就连在独立宣言中高声歌颂『人人生而平等』的托马斯·杰斐逊,也拥有超过一百名黑人奴隶,担任总统时也实施了歼灭美洲原住民的政策啊。
曾经,黑人和原住民、没有财产之人、女性、小孩……这些弱者是没有人权的。要是人权是人类普遍的事物,所有人生来就有的话,那扩大人权的适用范围,或是出现什么肖像权什么被遗忘权这种「新的人权」就很奇怪。
正因为这不是人类普遍拥有的,才会有必要一直高喊‘人类普遍拥有’这种话语。毕竟只有越来越多的人承认这是人类普遍拥有的事物,遭受侵害的可能性才会减少。与基督教无缘的日本人会觉得人权是理所当然的事物,与宗教思想无关,也是因为他们已经出生在人权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现实社会之中。因为他们每日每分每秒都看到、听到有人权大家才更加幸福这种实例。
已经再也不需要基督教了。
人权已经能够成为「世界中的众多人们都认可人权」这种事实本身。所以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中都没有出现神明。我们如今已经分离了信仰这一火箭推进器,离巢飞翔。










万人合体大怪兽





「可是会长,洛克他也太乐观了吧。他说的话,总结起来就是说人类哪怕放着不管,也自然会尊重彼此的人权对吧。这种事情真的可能吗。」
洛克发表『政府论两篇』的时候就有你说的这种批判。将人类想得太过理想,和平也该有个限度,去看看现实吧,根本没有靠这种社会契约形成的社会嘛,之类的……
那么作为对比,我来介绍一下比洛克早40年发表的,社会契约论的先驱者托马斯·霍布斯的理论吧。
霍布斯的理论出发点果然也是一样,从假设人类的一种《自然状态》开始。但推导出的结论和洛克却是完全相反。
霍布斯断定,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会互相敌对。人类拥有欲望与生存本能,所以会想要夺取他人的家和土地和食物,同时由于不想被人夺走,也会抢先发起攻击,要是发生冲突的话,由于不想被杀,因此要么杀掉对手,要么就战斗到对手彻底屈服。
而这适用于所有人类,加上个体之间没有显著的能力差距,所以所有人类之间都会产生这种敌对关系。
也就是『所有人与所有人的战争』。
「呜哇……这种预想好凄惨啊……在了解到洛克那和平的理论之后就更加郁闷了。」
霍布斯自己也用「悲惨」或是「残忍」来形容这种状况。
「虽然我刚刚才抱怨了洛克,可霍布斯是不是也太过悲观了?人类真的有那么糟糕吗。」
霍布斯也猜到会有人提出日影说的这个问题,他是这么回答的。
『看看美洲的野蛮民族吧。他们基本上不就生活在这种悲惨的状态下嘛。』
这是指的美洲原住民。也就是印第安人。
「歧视的好严重啊。」
当时就是这种时代。他大概根本就没见过美洲原住民是怎么生活的吧。
另外,他还举了这么一个例子。
『哪怕像我们这样在和平政府下生活的文明人,一旦发生内战不也会变成这种状态嘛。』
这个例子就很真实。大概是他看到清教徒革命的惨状后说出来的吧。
因此霍布斯说道,人类集体,只要不存在依靠恐怖压制住整个集体的权力,就会变成『所有人与所有人的战争』状态。这种状态下,大家不会努力从事生产活动,也不会做出任何文化方面的事情。毕竟大家都忙着保护自己不被夺取,根本没有那种闲心啊。人类会十分短命,过着很不起眼的生活吧。
但是,大家都讨厌这种生活。所以会为了和平做出努力。
于是大家都互相订立了「我不会杀掉你,所以你也不许杀我」这样的契约,形成了社会……
这就是霍布斯的社会契约。
「啊啊太好了。我还担心会不会一直保持那种悲惨的状态结束呢。」
现在放心还太早了。霍布斯的理论并没有在这里结束。他继续说道「虽说是契约,但仅靠话语并没有约束力。不依靠来源于某种强制性力量的恐怖,这个契约就不会生效。」
反正人类都不会守约!他们都是靠着欲望和感情而活的!
霍布斯的有趣之处在于,无论是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会发展为悲惨的战争状态,还是顺从欲望和感情背弃约定,他都不说这是不好的。他认为人类就是这种生物,这是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
「是权利吗。嗯……杀人和不守约也算是权利吗……」
于是霍布斯说,社会里的所有人都必须将《为了保护自己而杀掉敌人的权利》交给《主权者》才行。为了令所有国民都遵守契约,主权者必须拥有包括所有国民的《杀人权》这种绝对权力。主权者以外的国民绝对无法批评或是处罚主权者——
「咦。是不是离民主主义更远了?」
然后,国家根据主权者的形态分为三类。
所有国民都是主权者的是《民主制》。
国民中一部分人是主权者的是《贵族制》。
只有一个人是主权者的是《君主制》。
霍布斯断言,其中君主制是最好的!
为什么呢,因为民主制和贵族制的主权者会不顾国家利益,更优先于私利私欲导致腐败,而君主则是自己的利益=国家利益所以绝对不会腐败!
「等、等一下会长。」
因此理想的政治体制!就是令君主持有绝对的权力!
「这不是绝对王权吗!」
哎呀,霍布斯说得真好啊。君主制不会腐败,真是金玉良言。
「民主主义跑到哪里去了啊,霍布斯明明是社会契约论者,支持的却是绝对王权吗。」
是啊。霍布斯在清教徒革命的前一刻逃到了法国,在对岸见证了革命的悲惨失败,为了指责议会派,拥护国王复辟才写下的社会契约论。虽然君权神授论已经不具说服力,但克伦威尔的做法也是错的——于是他想到,需要一个理论来理性地诉说绝对王权的正当性。
至今为止,从未有人会想过社会中的一员全将自己拥有的权利交给国家,或者国家权力就是组成国家的国民权利总体这种事情,可以说是最先进的思想了。
霍布斯所考虑的国家,要说的话就是名为《主权者》的一只巨大的生物。这个生物的身体由成千上万名人类——也就是国民——所组成。
「总觉得是个不得了的怪物啊。」
霍布斯将这个怪物比作旧约圣经中登场的海中巨兽,名为——
——『利维坦』。
「啊,这个好像也在课上学过!原来利维坦是这种意思啊。我当时只记得唯独标题格外帅气这种事情了。」
唉。这个『利维坦』所揭示的国家观念可是被现代民主国家一脉相承地继承了下来。你作为现代人,学习还是不够认真啊。
虽说如此,霍布斯实在是太过着急了。当时基本没有人能够正确理解他的主张。要等到后世,洛克和卢梭将其批判性接受后,他才得到了正当的评价。









是谁打倒了利维坦




那么,霍布斯提出人类放着不管就会彼此争夺,厮杀,背叛,所以必须依靠谁也无法反抗的绝对性政治权力带来的恐怖进行压制。
洛克则提出人类放着不管也会彼此尊重,爱护,共同生存,所以政治权力只需要创造规则,判断规则是否适用就好。
日影,你觉得哪边是对的?
「心情上更支持霍布斯啊……毕竟战争和犯罪也不会从世界上消失,洛克说的有点过于白日做梦,令我很难相信。但会长这个问题,是不是太坏心眼了?」
为什么?
「你想,我早就听会长说到洛克是最重要的嘛。可要是我抢先回答洛克是正确的,感觉也会被会长笑话。」
听到现在,你的直觉也相当敏锐了嘛。
「说到底,这两个人都是从人类的自然状态出发进行思考的对吧。可为什么会得出这种完全相反的结论?成长环境的差别?因为霍布斯成长的环境很差,所以不信任人类……这种的吗。」
才不是这种俗气的原因。
乍一看去,两个人理论间的差别像是对人类本性的想法不同,或是性善说和性恶说的区别。就连他们自己都有这么想的倾向。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跟人类本性这种暧昧不清,随意解释,无法证明的东西比起来,洛克与霍布斯的想法之间还有着更加现实,更加具体的决定性差距。
那就是,关于财产——《财富》的思考方式。
「又是金钱的话题啊。」
正是比什么都重要的金钱话题。不过与其说是金钱,不如说是意义更加广泛的《财富》,也就是对人类有价值的所有生产物和所得物的总和。






*

霍布斯的理论中,对人类自然状态的考察是基于这个前提:

『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

霍布斯仅以这件事情作为前提,进行理论推导,最终得出了『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这一结论。据他所说,变成仇敌的人类会为了存活而彼此厮杀。哪怕播撒种子,建造房屋,也会有数量更多的入侵者前来夺走劳动成果,进一步夺走生命与自由。这些入侵者们也有着遭到其他入侵者掠夺的危险。所以为了不被夺取,就要先发制人,试图支配其他人类……
「不管听几遍都觉得这预想真是悲惨啊……」
霍布斯的理论是从人类想要的事物,也就是《财富》是有限的这一想法出发。某个人获得了一件东西,其他人就无法获得。所以想要的话就只能夺取。某个人的《财富》增加,就意味着他夺走了别人的《财富》,令其减少。整个世界的《财富》是一个有限零和游戏。
这并不是霍布斯的原创,而是当时的常识。
究其原因,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提到财产那就是『土地』。能够持续产出食物的资源,『土地』,这才是终极的财富。大家都为了争夺土地打得头破血流。授予土地则是最高级别的奖励。拥有的土地面积直接体现了权威的大小。
而地球上的土地是有限的——本身欧洲就已经很小了——因此《财富》也是有限零和游戏,这种想法就是这么固定下来的。






*

而另一方面,洛克又如何呢。
他列举了自然状态的人类拥有的《自然权》基本四要素,生命,健康,自由,以及《所有权》。这个指的就是财产权。
「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吗。」
不对不对,不是这样。洛克的思考方式与当时对于《财富》的大众认知不同,十分先进。
他认为世界是神明送给人们的礼物,是全人类共有的财产。所以打一开始就没有所有权这种东西。
无论是土地,还是野兽还是草木,都不属于任何人。
虽说如此,每个人各自的肉体还是属于自己的。自己的肉体应该归自己《所有》。
这样一来,这个肉体的劳动成果,也同样会属于个人。
那么,当人们从身为人类共有财产的自然之中取出什么的时候,取出来的东西就会混有人们某种形式的劳动在里面。因此,取出来的东西就是这个人的《所有》物……
「呃,抱歉,会长说的太长了我不是很懂。」
比如说打死一头鹿,割下它的肉来,那么这并不仅仅是在自然中生活的鹿,其中混有猎人进行射击、屠宰这些『劳动』,因此当属于猎人。
种植麦子,令其结穗后收割,这就不仅仅只是生长在自然中的麦子,而是有农民耕作、浇水这些『劳动』混入其中,因此当属于农民。……就是这个意思。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遗憾的是当时这并不是理所当然的道理。在那个时候,一块土地上产出的所有东西都归拥有土地的人所有,这才是理所当然。
约翰·洛克是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到『劳动』价值的思想家。劳动产生了所有权,也就是说《财富》由劳动而产生,这就是他的说法。
而且他对『劳动』给出高度评价,反而将土地的价值看得相当低。据他所说——

『我认为,如果说在有利于人生的土地产品中,十分之九是劳动的结果,这不过是个极保守的计算。』

『将绝大部分的价值加在土地上的是劳动,没有劳动就几乎分文不值。』

经过劳动获得的东西归付出劳动之人所有。
劳动的价值比土地要多得多。
这一价值观带来观念上的突破,将人们从《土地至上主义》中解放出来,我觉得这一功绩要比构筑了人权思想的基础还要伟大。
「啊~会长一开始说洛克也是资本主义的源流,就是指这个吗。」
没错。而且洛克还这么写道:

『一个人基于他的劳动把土地划归私用,并不减少而是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

只要劳动,人类全体的《财富》就能增加!
「原来如此,跟霍布斯的想法完全相反啊。并不是有限零和游戏。」
这样一来,推导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的前提就被颠覆了。《财富》的总量随着劳动而增加,也就是说哪怕不互相夺取,只要去劳动,两个人就都能获得想要的东西。那么比起夺取,大家还是会选择劳动吧。也不会引发战争状态。因此如利维坦一般无比强大的主权者也就不必要了……






*




「就是说洛克比霍布斯更加正确,是吗。……啊,等一下会长,你是不是刚要说『你还太嫩了』?我大概感觉得到哦?」
听课听多了,你也变得敏锐了嘛。我倒是希望你在考察的方面也能敏锐一点就是了。
那我再说一次吧。你还太嫩了,日影。
霍布斯的《财富》有限零和游戏论是当时的常识。当时这个才是正确的。洛克的《财富》增加论则是白日做梦。原来如此,只要劳动《财富》就会增加。可那又怎么了。总不可能增加到足以满足全人类吧。所以人们依然是为了土地打个不停。
但这时,历史前进了。
人们不再围绕土地进行斗争。与其进行斗争,还是一个劲地工作增加财富才会变得更加富裕,这样的世界真的到来了。人们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会互相帮助、彼此关心、互通有无的时代到来了。
你觉得发生了什么?
洛克的理论终于普及到了全人类?
还是说某个强大的思想家或是宗教家或是革命家出现,教导了全人类?
怎么可能。区区思想才不会令人们产生这么大的变化。
说白了,思想家根本算不上什么。摆弄文字的人们全都将思想家夸得天花乱坠,仿佛是他们改变了世界一般,然而思想家可没有这种力量。
「等、等一下,会长不也夸了洛克好一通吗。」
我要是不表扬得夸张一点,书根本卖不出去啊。
「这种事你能不说吗!」
然而,由于我也算是一介思想家,因此这也是提醒自己的。什么思想什么理念,说白了仅仅就是故事而已。最多只能令人哭泣、发怒或是大笑罢了。
而真正改变了世界的,自不用提,是技术革新才对。
随着农耕与畜牧技术的进步,人们不必一整天都为了获得每天的食物而奔波。而是将保障生存的工作交给一部分人,其他人则开始为了满足更加高级的需求而工作。
于是人们的财产摆脱了土地这一限制,变得可以无限增加了。
「……无限?这是……为什么呢。」
你想想就明白了。
财产之所以是财产的重要因素是什么?是『人们想要获得』。
整个社会不愁食物的话,人类本来集中在土地上的欲望就会转向其他方面。会想要更加快乐、轻松地过活。『享受人生』这一概念逐渐扩散到全人类之中。寻求娱乐和知识以及学问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也被人认同为一种财产。
而人生中的享乐与美妙和感动是没有界限的!
你想一想在现代社会的众多工作之中,有多少是为了『人类生存』,就会明白了。如果只是维生,那绝大多数的工作都没有必要了,对吧?全都是为了开心、方便又轻松地生活而从事的工作。所以全人类的《财富》现在也在不断增加。
我觉得约翰·洛克再怎么说也没有预想到如今这个地步。毕竟他可没有写到劳动会使财富无限增加。科学技术的进步偶尔以远超他想象的形式,实现了他的思想——仅此而已。
所以,真正值得称赞的,是绞尽脑汁为技术革新做出贡献的科学家与发明家,是挥洒汗水实际上增加了财富的劳动人民,以及将剩余财富以越来越高的纯度转换成人生乐趣的艺术家们。思想家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抢来的自由桂冠,本来应该属于他们才对。








宪法的篡夺



「……话题偏了好远啊。宪法也早就不知道跑去哪里了。」
但讲这些事情是很有必要的。跟民主主义比起来,资本主义还要更重要一些。
「呃,可这本书的读者都是想了解民主主义才看的……话说,其实已经说完了吧?光荣革命获得了成功,这下子民主主义终于诞生了对吧。」
那怎么可能。
「诶诶诶诶?可国王大人不是都约好不会干涉议会了吗?」
在谈到这件事之前,日影,虽说事到如今,可所谓的民主主义是什么?民主国家是指什么样的国家?
「真的是事到如今才出这种基本问题啊。总觉得好紧张。呃,是指国民自己就是主权者的国家对吧。」
嗯,答对了。
之前也简单介绍过,霍布斯根据主权者是谁将国家分为了三类,并断言绝不会有其他类型,现代也仍然在采取这种分类法。
第一种,仅仅一人拥有主权的君主制
第二种,一部分特权阶级共同统治,他们拥有主权的贵族制
第三种,所有人共同统治,都拥有主权的民主制
光荣革命仅仅是结束了君主制而已。哪怕议会掌握了主权,这个议会如果不代表所有人民,那就算不上民主制。而实际上,光荣革命后的英国议会是由非公开选举的贵族院,以及由拥有选举权的那些只占总人口百分之几的人们选出来的庶民院构成。
这怎么看都该叫贵族制才对。
世界上第一个近代民主主义国家,是美利坚合众国。然后是法兰西共和国。英国要比这两个国家晚上很多。
「明明英国是宪法和议会的发源地,是吗。真是不可思议。」
正因为是发源地,才会如此。
之前也说过了,宪法和议会的诞生跟民主主义没有关系。所以宪法与议会的力量本身就很强大的地域,民主主义会成长得很缓慢。然后,正因为民主主义在缓慢地生根发芽,英国才正适合当做观察对象。英国的民主主义是从旧有体制中,一点一点吸收宪法和议会这些历史悠久的传统主义产物,然后成长起来的。
首先看看宪法吧。英国的宪法并不是成文宪法,这一点你在世界史或是政治经济的课上也学过吧?
「好像是听过。既是不成文法,还有就是并非归纳成一部的法律,而是许多法律的集合体之类的。」
并不是只有法律哦。法条,条约,誓约,以及没有明确记载的那些自古以来的习惯等等构成的集合体就是”British Constitution”了。
其中最古老的就是本课中也出现过好几次的『大宪章』。排在第二的则是清教徒革命的前一刻,查理一世署名的『权利请愿书』。
这两者的内容十分相似。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都是提醒国王要遵守自古以来的习惯法而制定的条文。其中出现了《自由民》这种指代权利得到保障的人的词语,但这指的是『并非奴隶之人』,占国民大多数的农奴则被无视——之前也提到过这件事情。所以和民主主义相距甚远。
但是,之后的『权利法案』却大幅偏离了再次确认为了贵族而存在的习惯法这种立场,其中含有议会的决定优先于国王的权利,议会之中的言论自由,禁止虐待性刑罚等等许多民主的条文。
英国的宪法就像这样,由带有民主主义色彩的崭新法律将古老的习惯法逐渐盖过而形成。20世纪初制定的『议会法』就是一个典型,其中决定,当贵族院和庶民院的议决产生冲突时,庶民院胜利。
「原来如此,通过选举当上的议员,议决权要强于并非通过选举当上的议员,对吧。确实是很民主的法律。」
《限制权力者的法律》,这个对民主主义来说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是利用从传统主义时代就稳固地支配着整个欧洲的《法治》精神而诞生的。
议会也走上了同样的道路。
光荣革命刚刚结束后的英国,哪怕是选举制的庶民院,也只有极少数乡绅们被认同拥有选举资格。但那之后花费了超过100年的时间,经过多达五次的选举法修正后,贵族制慢慢地变成了民主制度。虽然没有参政权,但力量强大的阶级发出不满的声音,最终议会无法将其忽视,只得进行修改。其中一直在循环这个过程。
首先是产业资本家们,接着是都市的劳动者们,然后是农村的劳动者们,最后则是女性……。最终,完完全全的普遍选举得以实现。
最初议会只是国王和贵族调整征税的场所,最终也像这样,不知不觉间变成了民主主义的舞台。
民主主义从王权手上抢来『宪法』和『议会』这些容器,终于获得了实体。





*

「总觉得听起来像是件坏事啊。」
那当然,毕竟我是主张民主主义将要倒下的嘛,哪怕只是一时的胜利,我也不想为之欣喜。
与宪法相关的讲解到这里暂时结束。
虽然只是走马观花,但我想,对于宪法是怎样诞生,有着怎样的性质,诸位读者应该也能够理解了。
「呜呜……不好意思会长,毕竟你讲得很长……。所以希望你在最后能够简短地总结一下。」
真拿你没办法啊。那么为了日影,我就总结一下好了。
我希望大家理解的事情,说白了就是这样:
人权和宪法对民主主义是必要的,但人权和宪法并不需要民主主义。毕竟在民主主义诞生之前,这两个概念就已经存在。
那么,希望诸位仔细思考一下。
民主主义真的有必要吗?










休息时间





严格又细致的神明


……那么,在开始考虑民主主义的必要性之前,先休息一下吧。日影也放松一下,想说什么都可以。
「就算你这么说……。好吧,我确实累坏了,能休息我是万分感激。那我去泡杯茶吧。」
课程前半部分结束后,你有什么感想?
「嗯嗯。说的是啊。真的一直在说宗教的话题啊。会长一开始就把圣经拿出来当做辅助教材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在开玩笑来着。」
看来是让你有所改观了。
「还有就是,这么一看欧洲的历史,令我想着‘他们好像一直都在争夺圣经权威’。一看到对方用圣经获得高度评价,己方就也利用圣经装饰自己,像是这种。」
嗯,对日影来说,你察觉到这一点还真不错。确实是有着这一面。君权神授论与人权神授论之间的战斗正是如此。
法治精神在众人心里是不容怀疑的。然而这个《法》的本质是习惯法,因此可以由最强力的法源圣经给出的解释而随意变化。所以,能够获得更多支持者的解释就是那个时代的胜利者……。欧洲政治思想的变迁也可以这样说明。
「这里我就不太懂了,法律是强大到连国王大人必须要遵从对吧。但这个法可以随意解释?我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严格还是宽松了。」
这里就涉及到基督教这个宗教的奇妙之处了。
让我们回到更加古老的时代,耶稣诞生之前。




*


基督教的神明和犹太教一样,是曾为以色列民族神的耶和华。
这位神的特征,一言以蔽之就是『十分严格且细致』。旧约圣经中就罗列了一大堆神发出的详细指示,以及反抗神明,触怒神明后遭到严重后果的实际例子。
「这么细致的吗。」
嗯。你试着读一下创世纪就知道了,会烦死你的。
比如说,著名的诺亚方舟的故事中,就指定了方舟的大小,甚至指示必须建成三层。
祭祀的仪式中,则指示了食物列表和做法以及吃法,甚至还有如何处理吃剩的残余。
至于作为神殿的帐幕以及收纳十诫石板的箱子的造法,则指定了从大小到材质到装饰,甚至还有穿插棒子的构造这种细致入微的内容。
「……就感觉干脆神自己来干好了。」
而且,耶和华神对违背规矩之人十分严厉。动不动就说灭其民族,断绝子孙。这不是威胁,实际上也确实杀了很多。不宽容到这种地步的神可是非常少见。
这恐怕主要是因为犹太人曾经失去祖国,整个民族都成为了巴比伦尼亚的俘虏。
在那之前,耶和华神很正常地被人们敬仰,收下活祭,为人们带来自然的恩惠与灾害,只是一位民族神而已。但对失去了祖国的犹太人来说,他们不想就连民族特征也一并失去,因此写下了新的神话。
因为他们和神订立了严格的誓约,却将其打破才导致失去了祖国,但如果能够就此悔改,按照契约内容生活,那总有一天神会毁灭敌人,夺回祖国……
为了令这一神话得以成立,契约的内容就需要详细、明确,化为准确的话语,而且神明无论对自己还是对敌人都要严格才行。要是连自己是否遵守了契约都不知道的那种模糊不清的事物,那他们就会极度担心自己是不是真的按照神的要求去做了,如果不是严格又愤怒的神明,就无法说明他们现在为什么会是如此凄惨的境遇,也无法期待神在将来会毁灭敌人。
就这样,严格又细致的《法》之神耶和华诞生了。




*


然而,在耶稣死后,基督教从犹太教中诞生了。
基督教并没有继承犹太教那些严格的律法。耶稣自己从来没说过律法可以舍弃,他反而断言只要世界还未灭亡,神的律法就完全有效,但他还说过很多可以解释为不继承律法也没问题的话语。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律法学者询问他「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时他的回答了。耶稣是这么回答的:

『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马可福音第12章)

「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总觉得其他诫命不怎么遵守也无所谓了啊!」
你虽然说这堂课的内容十分过激,可你说的话是不是比这还要过分?
「哈、哈啊,不好意思,毕竟是在说宗教啊,我会注意的。」
我倒是不怕神明,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就是了。
「你可真是糟透了啊!」
另外还有『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第2章第27节)这句话也很有名。并不是人为了律法而存在,而是律法因人而存在。这也成为了一个可以忽略律法的根据。
而在耶稣死后,出现了一位大天才,他将耶稣率领的教团的信仰整合起来,从在理论方面确立了一个体系。就是保罗。
耶稣的门徒全都成为了热心的传教士,可哪怕在他们其中,保罗也是一个异数,他特殊在想要将他们的信仰传播给外国人。
当时还没有基督教。耶稣和他的门徒也仅仅是『犹太教耶稣派』而已。所以保罗想要传播的也是犹太教。
然而,所谓的犹太教终究只是民族宗教,教义说的是‘只要按照民族守护神说的做,总有一天民族守护神会毁灭敌对民族,夺回祖国’,根本不适用于外国人。而且在规则上,这个宗教是设计成无论如何都无法后天入教的。
犹太教最为重视和神之间的契约,那么你知道其中最重要的契约是什么吗?
「呃……是摩西十诫吗。」
遗憾,回答错误。
「诶—。可那不是最有名的吗。连电影都拍过了。」
对犹太民族来说,摩西确实是伟大的先知,但要说犹太史上最伟大的人,应该是亚伯拉罕。他是第一位先知,是最先体现对神明绝对皈依的信仰之父,也被视为所有犹太人的祖先。神约好「将这片土地授予你们民族」的对象就是这位亚伯拉罕。
在这个时候,作为土地和子孙繁荣的代价,神给亚伯拉罕施加了一个义务,这个行为才是犹太教徒最为重要的契约。也就是《割礼》。
「……割礼?这什么东西」。
就是指切掉包皮。
「嘿?……呃,那个,原来是说包皮环切手术吗!?」
虽然一提到割礼日本人就会感到惊讶,可放眼全世界,这其实很常见的。有的是卫生方面的理由,有的则是宗教方面的原因。
总之神是如此命令亚伯拉罕的。「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这不仅仅是包皮环切手术,而是生下来第八天的婴儿所经历的初始仪式。这之后,男子就会被承认是犹太人。
「请问,那女性又如何呢?」
至于女性,神一句都没有提。当时女性离开男性独立生活是难以想象的事情,而且也当不了战力,所以大概是觉得只要严格规定了男性就没有问题了吧。
于是割礼就成为了犹太民族的明确特征。不经历割礼就无法处于神的庇护之下,所以也谈不上摩西十诫了。
而必须在出生后第八天接受割礼才行,所以犹太教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传道·宣教的宗教。
「那当然了……」
然而保罗却想要向外国人也就是没有接受割礼的非犹太人传播自己的信仰。被视为由他写下的圣经的一篇『罗马书』中,写有作为传教理由的理论武装。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马书第2章)

「这位保罗先生是在说什么呢……」
当时的人们大概也和现在的日影想的一样吧。
然而那之后保罗也热烈地展开辩论,阐述理论。其中有一段很精彩的论证,他将定下割礼这个契约的当事人亚伯拉罕拿了出来。也就是说,「神认同亚伯拉罕作为订立契约的对象,但说到底亚伯拉罕就没经历过割礼嘛。」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当时还没有定下割礼之约。「那么亚伯拉罕是如何不经割礼就得到了神的认同呢。是通过信仰。」因此「没有经受割礼之人也可以依靠信仰被认同为犹太人」……
「原、原来如此?感觉好像能接受,又好像不能?」
那之后保罗也是口若悬河,一个劲地提到什么信仰什么灵什么内心这种灵异词语,最终他明确地将信徒从律法中解放: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第13章第8节)

虽然律法有效,但自己只要根据信仰,在灵这一层面遵守着就OK,凭借这种玄之又玄的理论,保罗将犹太教那细致又严格的律法还原成了十分简单的精神劳动。
「这已经不是犹太教了吧……?」
正是如此,可以说这个时候『犹太教耶稣派』就蜕变成了『基督教』。有的学说主张基督教实质上就是保罗教,还有保罗正是第二个教祖之类的,就是以这个为背景得出的看法。
基督教能够成为世界宗教,其最大的原因——当然被罗马帝国选为国教也有很大的作用,但比这更为重要的——就是保罗的这个律法解读。
也就是说,只要爱神,爱他人,相信耶稣·基督就行,除此之外做什么都可以!这就是基督教。
「做什么都行?不、不要紧吗,说的这么肯定。」
比如说基督教没有食物禁忌。
「哈啊,说起来确实。毕竟修道院也会制造红酒和啤酒啊。肉和鱼也都一个劲地吃。」
也没有商业上的禁忌。犹太教的话,『申命记』中明确地写到「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而基督教里并没有这种律法。
「要是基督教徒借钱不能收利息,那现在就不会有世界经济了啊……」
基督教和犹太教或是伊斯兰教不同,并没有频繁到融入日常生活那种程度的义务性宗教仪式。
「是指一天祈祷五次,或者安息日不可劳动,之类的吗。」
就是这种。星期日去教会,或者时不时地祈祷这些都是笃信者自发的行为,律法中并没有这种规定。
在修道院中,僧侣们遵守严格的戒律生活,但那也只是修道院的戒律而已。基督教本身几乎没什么戒律。内在就是一切。所以对迫害的抵抗力很强,也很容易传教。
然而基督教的神依然是那位严格细致的《法》之神明。他残酷的一面全都写在整篇旧约圣经中,新约圣经中,也可以从启示录里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
正因为基督教徒从小就听人诵读严格细致的《法》之神明的神话,他们心中才会刻下法治的精神。而另一方面,由于几乎没有具体的律法,所以根据圣经的不同解读,也可以变成任何样子。『畏惧的信仰』与『实质上的无法』,基督教同时拥有这两个乍一看完全相反的性质,欧洲的思想家们就是以这样的基督教为根基,在互相争夺神的权威。









天皇其实真的是神




顺带一提,除了欧洲外,还有其他国家历史上一直在做和这种『争夺神明』一模一样的事情。
「嘿,是哪里呢?阿拉伯之类的?」
就是日本呀。
「嘿?日本有过这么有权威的宗教嘛?无论寺庙还是神社都顶多是一年去参拜几次吧……」
你仔细回想一下日本史。无论什么时代,不是都有人被掌权者授予『职责』,站在君主的立场上被人所尊崇?
「……难道说,那个……你是指天皇陛下吗。」
说对了。这有什么好《难道》的。
「这、这、这个话题不要紧吗,本来这堂课就早就一只脚踏进很糟糕的领域好几次了,现在甚至还把天皇拿出来说,不会被往来的老爷们抱怨吗。」
你冷静一点。管它哪来哪往,这种早晚会消失的概念怎样都好。想说的人说便是了。这可是教科书,只要是学习上必要的素材就会提供,不用惧怕任何人。
「但会长想要说的就是天皇是神对吧。」
正是如此。
「真、真、真的没问题吗啊啊啊啊!」







*

我国的天皇家,现如今有着王统维持时间最久的世界纪录,这件事你也知道吧?
不过,自神武天皇始这种事情是不是史实倒很可疑,但哪怕血统延续从史学上得到肯定的继体天皇算起,也毫无疑问是世界最久的。算下来大概持续了1500年。
一个王家能够持续这么久是非常少见的。比如说拥有4000年历史的中国,最长的王朝周朝是800年左右。欧洲的哈布斯堡王朝以长久的繁荣为傲,但也就600年左右。
在这么小的岛国中,掌权者就有藤原,平氏,源氏,北条,足利,织田,丰臣,德川……变了这么多次,可只有王家一直稳定地留存下来。这种事情其实很不容易。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个时代的掌权者,都从未想过灭掉天皇家,换成自己来当日本王。
「难道不是因为并不值得毁灭吗?」
虽然有的时代是这样,但有的时代,天皇家对掌权者来说可是十分棘手的。
后白河天皇之平氏,后醍醐天皇之源氏都曾令他们痛苦万分,但天皇本人也只是被逼让位,或是流放到孤岛,从未遭到杀害,更不用提被灭门了。在那个时代,敌将把一族党羽赶尽杀绝,断绝祸根这种事情可是理所当然的。
「这是,嗯……大概是心怀敬畏吧。」
正是如此,天皇就是心怀敬畏的对象。可以说对皇室的敬畏已经刻进了日本人的灵魂之中。
所以历代掌权者都没有排除天皇,反而利用起他的权威。比如平清盛,他就从公家手里抢来了天皇的权威,建立了史上第一个武家政权。
如果只看这一点,是不是和欧洲争夺基督教神明的权威很相似?也就是说天皇就是《天皇教》的唯一神了。
「你想说天皇和基督教的神是并列的吗?这是不是有些强行了啊……」







*

并不强行。有着确凿的证据。
明治维新正是利用这个《天皇教》的力量发起的革命。毕竟敌人可是江户幕府,持续统治了两百年以上的强大王朝。太祖家康甚至神格化到被称为《神君》,上至大名,下至平民百姓都觉得反抗葵花纹简直是岂有此理。称其为绝对王权绝对没有问题。
为了克服对王的恐惧,则只能利用对神的信仰。
「嚯嚯,就像是清教徒将查理一世处刑那样是吗。」
没错。你记得这么清楚,我太高兴了。
所谓的尊皇思想其实就是《天皇教》。这是刻在日本全土所有人心中的信仰,所以不同地区、不同阶级的人们才会在打倒幕府,令世道在天皇身边『维新』这一目的之下团结起来。
而且《天皇教》也渗透进了敌对的德川幕府一侧。
最后的将军,德川庆喜是水户藩出身,而水户藩可是个尊皇思想兴盛的地区。在知道倒幕军背负着天皇之名后,也只能选择投降。要是没有染上尊皇思想的将军,说不定天皇就会如同查理一世一般遭到处刑了。
而这之后就更厉害了。
为了修改德川幕府唯唯诺诺地吞下的不平等条约,维新政府向欧美派遣了特使。就是岩仓使节团。
然而看到他们从极东那不成熟的岛国而来,不管哪个列强都没把他们当做外交官来看。于是岩仓使节团放弃了修改不平等条约,转为进行西洋文化的视察与研究。
这个使节团中,有着一位天才。就是之后的初代首相,伊藤博文。
他也同样在充分吸收了欧美的政治思想后回国,担任政府高官,在明治21年被任命为枢密院议长。所谓的枢密院就是天皇的咨询机关,当时设立这个的最大目的就是制定帝国宪法。
在这个枢密院的第一次审议会上,伊藤博文有一场关于宪法的演讲。这个虽然不是很出名,但其实是足以在历史上留名的大演讲,因此我就挑重点引用一段。

『今制宪者,必先求我国机轴,定我轴何后始行。若无机轴,政使人妄议,则失其统纪,国亦随废。』
『欧洲宪政萌芽逾千年,不以民为制习,亦有其教为轴,深入人心,人心归一。然在我,教微弱,无一可任国轴。』
『佛教虽盛,得其心矣,今已渐衰。神道亦传自古,后亦当尊,而为教不足执心也。能为我轴者,唯皇室。』

「……不好意思,请翻译一下……」
你可真是丢人啊!基本是这样的内容:

『要制定宪法,首先必须决定我国的『机轴』才行。没有机轴,将政治交给人民,那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政治活动,国家也会灭亡。』
『欧洲的宪法政治从萌芽算起已经超过千年,这不止因为人民熟悉宪法这一制度,也因为有着宗教作为机轴,深深地渗透人心,令其团结在一起。然而我国的宗教力量很弱,没有一个能够胜任国家机轴。』
『佛教曾盛极一时,抓住了人心,如今却已十分衰弱。神道也是从传统继承而来,今后也会继续尊重,但作为宗教没有足够抓住人心的力量。能够成为我国机轴的只有皇室。』

伊藤博文漂亮地看穿了欧洲立宪政治的核心是基督教,在如何将其导入日本的问题上也想出了最优解。没有基督教的话,那就自己建一个好了,靠着这种空前绝后的想法,日本所有国民都舍弃了陈旧的身份制度,统整成了『一个国家』,实现了世界史上也十分少见的超速近代化。






*

然而替代品就是替代品。天皇和基督教的神之间有着决定性的差异。也就是天皇不管怎么说都是实际存在的人。
这一点既有好处,也有缺点。
「……请从缺点开始讲。我有点怕。」
你在怕什么?我不会讲什么会吓到你的事情呀。
天皇=神明是实际存在的,其弊端在于天皇高居王位时就没有能够超越他的权威了,因此《法治》精神不会在日本人心中萌芽。大日本帝国宪法正是有着这种缺陷,并不具有近代宪法应有的力量。
所以日本人至今也不懂宪法,也因此才有我如此尽情讲授的余地。
「确实,嗯……你说得对。一开始听到《法》比国王大人还强的时候我可是吓了一跳。」
然而同样也有好处。实际存在的人就意味着神的意志十分明确,争夺权威的行为不会持续太久。
鸟羽·伏见之战中,德川庆喜干脆地逃跑就是因为这一点。
由于天皇也就是神拥有实体,因此他支持倒幕军这点毋庸置疑。所以才会干脆地认输。
二·二六事件也是如此。军官大量杀伤了政府首脑,事态严重到政府暂时失去作用,但由于天皇也就是神拥有实体,因此他的意志十分明确地表明「镇压政变」。所以叛乱没能扩大,被一口气镇压了。
如果换成基督教的神,由于其没有实体,因此神的意志就会变成「谁先说算谁赢」。要是互相的主张冲突,那就会演变成宗教战争了。
「这个……算是优点……吗?当然比引发宗教战争要好很多就是了。」
这可是个大优点啊!这一优点发挥最大作用的时候就是终战了吧。那时的政府已经无法正常运作了。一般来说这可是要引发一场大混乱。但因为神拥有实体,他的话语通过广播传遍了全国,所有国民才认识到自己输了。这才避免了最糟糕的混乱场面。











是否违宪由谁来决定






「既然提到终战了,我还有件事想要问会长。」
嗯?你是想问第9条?
「是的。我觉得冲着宪法买下这本书的读者果然还是会希望会长讲到第9条,可你根本就不提,是不是不太好……」
我很讨厌宪法等于第9条这种武断的思考,所以提不起劲啊。不过现在是休息时间,好吧。我就回答你的问题。
「比如说,前一阵子安保法成为了话题对吧。就是什么集团自卫权之类的,那个算是违宪吗?」
嗯,真是个蠢问题。但我都说要回答你了,没有办法。
答案就是,『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诶,等下,结果你给出的就是这种理所当然的答案吗!」
你刚才说理所当然的对吧?那么,你能告诉我,我国是由谁来决定法律是否违宪的吗?
「……是最高法院对吧。」
虽然是个标准答案,但还是不正确。
「为、为什么啊!这不是写在宪法第81条里吗!讲课的时候我被会长笑话了很多次,所以我也好好读了一遍哦!」
确实是这么写着。但那只是梦话而已。
毕竟最高法院至今为止做出过许多次违宪的判断,可很多都只是作出判决,然后放在那里不管了。最有名的就是『一票的差距』诉讼了吧。这是居民稀少的选举区和居民众多的选举区中一票所占的比重不同而产生的问题。每当进行参议院选举,都会出现这个一票的差距问题,引发诉讼然后得出违宪判决,可公职选举法从未因为这个判决而失效过。就是说违宪判决并没有实际的效力。
因此宪法第81条就是梦话,连带着判决也一样成为了梦话。






*

希望你不要误解,我并不是要批评什么。我并没有说需要立刻改正,也不是在说选举结果应该作废。我想说的是,日本宪法就是这个样子。
审查法律是否违宪,一共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设有『宪法法院』这种专门的独立机关,进行审查。一个例子就是德国。德国的宪法法院有着很强的权限,做出违宪判决的法令会立刻失效,不需要经过议会的废止手续。
第二种,将违宪审查权授予最高法院等司法机关。美国就是这样,效仿美国制定宪法的日本也是如此。
在司法机关拥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中,无法判断法律本身是否违宪。
「嗯?」
最多就是在发生什么问题,引起诉讼的时候,能将「该法律违宪」这个判断加入判决之中。只要没有与实际事件相关的诉讼,法院就无法做出违宪判断。
「为什么会是这种构造?审查法律本身也没什么不好的嘛。」
采取这种构造,是为了不让司法权越界。
所谓的司法是说具体发生了某个事件,有人发起了诉讼,在双方争论的时候,决定法律要如何套用其中——指的是这个判断权。
如果没有具体的诉讼就判断法律本身是否违宪,就超过了司法权的范围,侵害了立法权。
违宪判决没有实际效力也是因为这个。如果仅靠判决就能废除法令,那就已经是一只脚踏入立法权的领域了。
不过刚才只是在谈这种制度,至于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结构,我们要了解其历史背景才有意义。
那么,我们先来看第三种违宪审查方式。
「啊,对了,你说有三种来着。」
第三种是英国。你知道英国是哪里在进行违宪审查吗?
「我不知道啦。不过和美国不一样对吧?嗯……毕竟是宪法历史最悠久的国家……难道是国王?」
那怎么可能呢。
答案是『才不会做这种事情』。
「诶诶诶诶诶诶诶」
说到底英国就没有违宪审查这种概念。
美国虽然与英国打了一仗,获得了独立,但国政相关的思考方式基本是从英国那里继承下来的,所以宪法中根本就没有写违宪审查相关的内容。将违宪审查权赋予联邦法庭是后世的判断。所以跟违宪审查有关的思考方式和英国很像。日本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日本和美国的违宪审查近乎『没有』。英国则是真的『没有』。








*

为什么英国没有违宪审查呢?
你回想一下第一部学到的宪法历史。宪法的原型,是基于自古以来支配了欧洲人精神的传统主义而形成的习惯法。在宪法发源地英国,宪法就是习惯法本身。而遵守习惯法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根本不会想到要审查是否遵守了这种事情。
在美国,传统主义力量很弱,宪法也都写得清清楚楚,才诞生了违宪审查这种概念。而美国的法律文化进一步传到日本,使得日本宪法中明确地提到了违宪审查权。
但实际上,宪法的本质仍然是习惯法,这一点没有改变。
基于《法治》精神,给所有人心中套上沉重的枷锁,制约着立法者的一字一句——宪法就是这种东西。这就类似于虔诚的基督教徒哪怕没有任何人审查他,也决不会忘记对神明的敬仰。
然而日本人并没有《法治》精神,因此经常会忽略宪法的本质是习惯法这一点。这个就应该说,是制定日本宪法的人们并不理解日本人了吧。
因此,让我们再看一下开头问题的回答。
决定是否违宪的,在立法阶段是写下法案的人,以及进行审议的国会议员。还有能在看到法案后威胁他们‘当心下次不给你们投票咯’的每一位国民。宪法是习惯法,所以其效力仅仅是精神上的压迫而已。在人们忘记其深深地扎在心中的那一刻,宪法就会轻易地失效。更何况日本的宪法本来就没有传统作为后盾啊。
我现在还是高二,并没有参政权,因此——
能作出决定的不是我,而是你们。
……就是这么一回事。












第二部 民主主义的丧钟



民主主义的优点




那么,我们通过宪法作为主角的故事学习了民主主义诞生为止的历史和背景,也喝着茶结束了杂谈,下面终于该讲到这堂课的重心,民主主义的终焉了。
「可为什么第一节就是『民主主义的优点』呢?」
这个嘛,因为优点只有一个,所以我想一开始就说完算了。
「呜哇。我现在就预感到这话题应该会很糟糕。」







*

民主主义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优点,就是不会引发依靠武力的政治斗争。结束。
「再、再说得详细一点啊!你、你想,要指出缺陷的话,也不能忘了好好提一下优点,不然别人会觉得你在带节奏呀!」
真没办法啊。那就从头开始说明吧。我也效仿先人,如社会契约论一般考虑下《人类的自然状态》。前提有以下两点:

自然状态 1:人类这种生物将『自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不管怎么样,对人来说自由就是最重要的。
有的时候,自由的优先级甚至高于对生物来说本该最为优先的自我生存。历史中有很多例子。古今东西,众多人们哪怕知道反抗就会被杀,还是为了自由而举起刀刃,向支配者挥去。
所谓的自由,并不只限于物理上的身体自由。人类是拥有智慧的生物,因此反而更加重视『心灵的自由』。也就是思想信条的自由以及言论·表达的自由。为了心灵的自由,人类是愿意付出生命的。

自然状态 2:人类能够杀掉人类。

这并不是我的独创,而是霍布斯等许多学者都曾列举出的一点。每个人的能力没有太大差别。哪怕有着一定程度的身体强壮/弱小,头脑聪明/愚钝的差距,但世界上最弱的人也能利用谋略杀掉世界上最强大的人。如果不怕死,那么奴隶也能杀掉国王。
这样一来,无论拥有多么大的权力,维持自身决不会被他人杀掉这一状态也难如登天,而且必须牺牲掉极大程度『自由』。
以这两个条件为前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要每个人都无法认同其他所有人的『自由』,那人们就无法『自由』地生活。
到这里还没问题吧,日影?
「……嗯,算是吧,大概能够理解。」
然而要进行集体生活的话,那无论从消极的意义上还是从积极的意义上,都必须削减彼此的自由才行。
「这个消极积极是什么意思?」
消极意义上削减自由,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如果维持原状,就会产生冲突。在自己家大声唱歌的自由与邻居想要安静生活的自由矛盾。所以必须要对其中一边(或者是两边同时)加以限制。
积极意义上削减自由,说白了就是税金和征兵这些事情。由于将力量集中起来能够产生更大的礼仪,因此就需要削减每个人对财产和身体的自由,令其奉献出来。
政治中,意识形态的斗争其实就是在争论如何决定这种自由的削减方式,以及集中起来的力量带来的恩惠要如何分配。每个人都想尽可能减少自由被削减的分量,即使要削减,也不希望自己付出的牺牲白白浪费。也因此流下了大量的鲜血啊,毕竟自由比人的生死更加重要。
而在我们流下数万数亿人的鲜血之后最终到达的这个民主主义,是全员持有完全相同的决定权,由总体意见决定政治的做法。因此即使对如今的政治有所不满,也只需要获得多数人的同意,改变政治就好,并不会产生诉诸武力的大义名分。
不会再有比这更好的方法,也没有被武力所打倒的可能性,因此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迎来了终结,今后再也不可能迎来政治体制的变化——也有人有这种意见。就是弗朗西斯·福山提出的『历史的终结』。我也部分赞同这一观点。战争已经不会再发生了吧。无论是依靠拳头和枪支或者炸弹,还是依靠话语的战争。民主主义会屹立在历史的终点,但最终将会支撑不住自身满是漏洞的构造,从而瓦解。








强制契约




民主主义的优点已经说完了,从这次开始,我们来逐个确认它的缺陷。
民主主义的第一个缺陷,是理论上的。
国家依靠社会契约而成立,之前的课上我们学到了这点。你还记得吗?
「还记得。但之前不是说那个只是思考实验而已?还说过实际上并没有人们缔结了社会契约,之类的。」
过去确实如此。
至于现在,我们知道的民主国家,实际上都是依靠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全体国民都同意将权力交给当政者,相对地,这个权力要为国民利益所用,就是作出这种要求的契约。
那么,让我们看一下日本宪法的前言吧。日本宪法是从当时各个国家的宪法和国际条约中摘取而来所形成的,前言中这种倾向更为明显。所以最适合用来教学。这次我们要看的是这个部分:

『国政源于国民的严肃信托,其权威来自国民,其权力由国民的代表行使,其福利由国民享受。』

怎样?
「……是彻头彻尾的社会契约啊。我还真不知道。」
近代民主国家的宪法,说白了就是当政者与国民之间定下的权力委托契约
话说回来日影,你也是日本国民对吧?
「确实如此,怎么突然问这个?」
那么,你也属于这个社会契约的契约者之一,可你有过签订契约的印象吗?
「……诶?呃……是没有,啦。」
对吧。不只是你,其实没有任何一位国民实际上表示同意了这个社会契约。建国当初或许会有(第一批去美洲开垦的人们就实际上签订了社会契约的文书),但现在也早就去世了。
因此社会契约就是个幻想。
「这个嘛,那个,不应该想成是成为国民后就自动签订了契约吗。」
你说的没错,但绝大多数国民都只是因为作为国民之子出生,就被算入了国民之中。并非自发行为的契约,也很难叫做契约对吧。
「意思是NHK的收视费契约反而还好得多。」
这种不安稳的例子真是久违了啊!
不过嘛,刚生下来的婴儿没有缔结契约的能力,当然也需要国家予以庇护,所以作为国民之子出生的婴儿自动算作国民,订立社会契约是一个很现实的方法。毕竟也没有其他手段。
但希望你不要忘了。我们从来没有订立过契约。所以总有一天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这一重要性,在学完民主主义的缺陷之后,我会让你再次回想起来。











多数决定是民主主义的本质




民主主义的第二个缺陷是系统上的。
这一点十分简单。民主主义是合议制,因此在要决定什么事情时,最终总会依靠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只要不是所有人意见相同,那少数派的意见就会被忽略,和没参加政治没什么两样。
民主主义的必要条件是国民全员都是国家统治者,可一旦要决定什么事情,就会以很高的概率出现『并非统治者的国民』,所以这只能叫做构造上的缺陷。就像埃舍尔的错觉建筑一样。虽然画得出来,但绝对无法建成。
「呃,可这不是没有办法……」
无可奈何这种说法才是真的令人无可奈何。实际上就是产生了意见被忽略的情况,怎么能不去正视现实呢。
如果要保持合议制的同时克服这一构造上的缺陷,就只能是仅在全员意见一致时才通过议决。
「虽然是这样,可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然而,这是有实际例子的。以前的波兰议会中,议决就需要全员意见一致。
「诶诶?那不要紧吗?」
直到16世纪左右,议会还在完美地发挥作用。
当时的波兰虽然是贵族制,但其实是比较宽松的共和制,各自的领主都平等地享有广泛的权利,国王也是贵族们选上去的。当时的惯例是,如果国王和大部分议员都对法案表示赞成,剩下的议员都能读懂氛围,全员一致同意,令法案通过。
「哈啊。这该说是豁达呢还是优雅呢。」
可喜的是,多亏了这种豁达的国风,周边诸侯陆续加入波兰王的麾下,富裕的邻国立陶宛也与其合并,波兰成为了欧洲中屈指可数的强国。
然而在16世纪末,王家断代了。
「咦,王家断代?不是被选上去的吗?」
虽然是选举,但其实就是走一个形式,将雅盖洛家代代的家主选出来当国王。毕竟这个王家非常受人尊敬啊。
然而在雅盖洛王朝断代之后,贵族议员们真的变成了自由投票,形成了许多派别,国内变得四分五裂。第一个通过自由选举选出来的波兰国王,竟是当时的法国国王亨利三世,我这么说,你就知道当时国内是有多么混乱了吧。
「外国的国王大人都拿出来了啊。」
那之后的国王选举也是如此,每当换届时都会有瑞典或是萨克森这些外国君主被选为波兰国王。贵族们的意见产生冲突,有时甚至会变成内战。
而且当时正赶上货币经济发达起来,欧洲的产业环境正要发生巨大的变化。已经进入了贵族再怎么压榨农奴令他们耕地,也完全赚不到钱的时代。
于是和其他国家一样,波兰议会也想要推出各种改革方案,打算改变国内的产业构造,跟上时代的步伐,然而——
宽松时代还发挥着作用的全员一致原则如今变成了卡住自身的瓶颈。
一旦进行产业改革,就会有人受到损失。在当时的波兰,抓住既得权益不放的地主们是反对改革方案的。于是他们盯上了议会的机制。
既然不是全员一致就不会通过议决,那么只要拉拢哪怕一名议员,就能驳回法案!
「嗯确实,肯定会这样。」
因此某个地主仅仅收买了一名议员。当然,改革法案没有通过。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只要拉拢一名议员就能操纵波兰议会』这一事实传遍了周围各国,刮起了一阵收买人心的旋风,波兰议会彻底失去了作用。那之后国家内政也不断受到周围国家的干涉,曾经的荣华富贵已成过眼云烟。
最终波兰被列强蚕食,领土也被分割。
经常有人把这个时期的波兰议会拿出来,主张「因为全员一致制度很没有效率,波兰才灭亡了」,但回顾整个过程,我们会发现这与没有效率又不太一样。「本应是依靠所有人的意见作出决定的制度,其中却出现了大量意见被忽略之人」才是正确的说法。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啊。意思是果然还是得靠少数服从多数才行吗。」
会通过这件事得出『必须少数服从多数』这一结论,就证明你的脑袋已经被多数决定的神话所毒害了。
所谓的多数决定,仅仅是将多数派的意见『看做』全体的意志而已。少数派的意见被扼杀这种事情依然存在。
波兰议会的全员一致制度也是一样,仅仅是少数派自行扼杀了他们的意见,保持一致而已,做的事情和多数决定没什么两样。
「可是,多数决定的话不是更有决定能力嘛。要是全员一致的话,最终只要有一个人看不懂氛围就无法决定任何事情。」
如果需要决定能力,那也可以采取其他方法。比如说由国王一个人决定,比如说靠抽签决定,比如说多数服从少数。
为什么必须是多数决定?
「你说为什么,那个,毕竟多数决定的话大家都会接受……」
为什么多数决定的话大家就会接受?
「呃?这个嘛,呜呜呜……」





*


再怎么欺负日影,话题也只会像波兰议会那样得不到进展,所以我还是往下讲吧。
多数决定的妥当性,其实可以从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中推导出来。
「真没想到这个名字还会出现啊。是『利维坦』吗?」
对。他以可能达到『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这种状态为前提进行思考,对人类的性质是如此叙述的(之前也介绍过这些内容,这里再次提一下要点):

『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相等,以致有时某人的体力虽则显然比另一人强,或是脑力比另一人敏捷;但这一切总加在一起,也不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大到使这人能要求获得人家不能像他一样要求的任何利益,因为就体力而论,最弱的人运用密谋或者与其他处在同一种危险下的人联合起来,就能具有足够的力量来杀死最强的人。』

每个人的能力没有太大的差别,就是说一旦发生战争,人数较多的一方会获得胜利。既然如此,合议中意见产生分歧时,如果采用少数派的意见,那么怀有不满的多数派或许就会利用暴力推翻这一决定。毕竟他们也很清楚自己能够胜利啊。
也就是说,为了防止悲惨的内战,只能采取『总是将多数派的意见看做总体的意志』这种方法。
「原来如此,即使少数派怀有不满,也因为人数差距无法获得胜利所以不会掀起内战,是这个意思吗。」
世界中各种各样的民主政体最终还是选择少数服从多数,根本原因就是这个源于人类自然状态的理由。正如我们在上上节『民主主义的优点』中学到的,民主主义的优点是能够防止内战发生,仅此而已。只要能阻止内战就行,因此采用多数决定是必然的选择。
经常有人一脸得意地说什么『多数决定不是民主主义的本质』,但这完全是白日做梦。真希望他们别做梦了,睁开眼睛看看。看一看所有高举民主主义旗帜的集体都在依靠多数决定这一现实,好好思考下其中的理由。
多数决定毫无疑问,就是民主主义的本质。





客人相互讨论的奇妙鞋店





民主主义的第三个、也是最大的缺陷,是机能上的。
自古以来,一个针对民主主义的根深蒂固的批评,叫做『众愚政治』。这个意见是在说,愚蠢的大众不可能会有政治判断力,因此令他们干涉政治会出大事情。
众愚政治这种想法差不多跟民主制度有着同样长的历史,从古代希腊城邦的市民政治时代起就经常受到如此批评。不如说,如果回顾下人类这悠久的历史,我们会发现democracy这个词作为「穷人的众愚政治」这种负面意思使用的时间还更长一些。作为正面意思使用是从19世纪才开始的。
「是这样的吗?咦,可是美国独立还有法国大革命都是18世纪吧?」
所以美国的建国之父们都不称自己为民主主义者(democrat),而是共和主义者(republican)。独立宣言和合众国宪法中,也从未出现过democracy以及相关的词语。
法国也是一样,在革命后建立的是共和国(republique)。人权宣言和1791年制定的宪法中果然也是没有出现过democratie以及相关词语。
「请问,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之间有什么区别?」
两者在广义上是互相包含的,如今已经越来越没有区别了,不过——
republic这个词语源于古代罗马。将施行暴政的王放逐,贵族与平民都开始能够参与政治,于是政治变成了公共事物(res publica)。这就是罗马共和国。
democracy这个词语的来源则更加古老,要追溯到古希腊。词语的意思是「民众权利」,最开始就是正宗的政治用语。
「听着真的几乎一模一样啊,那为什么republic没问题democracy却不行呢?」
与其说是意思的差异,不如说是使用方法的差别。毕竟那些伟大的学者们都将democracy这个词用作十分负面的意思。
其中的代表就是古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在他的著作『理想国』中,国政被分为以下五种:
优秀的君主进行统治的菁英政制(aristokratia)
身份很高但没有德行的贵族们进行统治的荣誉政制(timokratia)
仅仅是富裕之人进行支配的寡头政制(oligarchia)
一般民众进行放纵政治的民主政制(demokratia)
以及愚蠢的独裁者掌权的僭主政制(tyrannis)
「于是这个demokratia就是democracy的语源对吗。」
正是如此。
「不过,这个形容感觉不是很好啊……」
按照柏拉图的说法,理想的国家一开始是菁英政制,如果放着不管,就会按顺序向下堕落。
「堕落!民主政制排在倒数第二!」
只是富裕的人进行政治,就会将赚钱摆在第一位,贫富差距会逐渐扩大,穷人越来越多,从而引发内乱,穷人们获得胜利将有钱人杀掉或者放逐,然后形成民主国家,柏拉图是如此说明的。
「这个分类,霍布斯是不是也做过类似的来着。」
你记得很清楚嘛。霍布斯考虑分类的时候当然也参考了柏拉图的这五种才对。他将统治者是否优秀这种判断舍弃,形成了三种分类,但在他的分类中民主政制也同样登场了。那当然是用democracy来表达的。而且霍布斯也对民主政制加以批评。
霍布斯暂且不提,柏拉图不仅仅是古代希腊,更是西方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即使过了数千年,他的影响力也完全没有衰退。民主政治等于穷人的众愚政治这一批评是靠柏拉图那强大的权威支撑起来的。
那么,说回美国和法国,这两个革命的指导者都是富裕的知识分子。欧洲的知识阶级都会作为基础教养去学习希腊·罗马的历史和哲学。所以他们效仿罗马共和国创造了republic,也避开了被柏拉图等知识分子屡次批评的democracy。于是就变成了这样。
「呜哇,原来还有这样的历史。现在的话已经难以想象了啊。现代如果不是民主主义,就会被人说得像是野蛮人一样。」
嗯,这一点也很重要,之后会提。现在先重点讲解众愚政治。
哪怕现代不管哪里都是民主主义国家,可一旦某些重要的投票结果与知识阶级的预测不同,众愚政治这种批评就会如井喷一般出现。比如英国脱欧,或是特朗普当选总统之类的。
「提到的事情还真是具体啊。」
我并没有在批评哦。我只是在说,实际上有很多学者或是新闻工作者如此批评而已。
这个批评其实有些不够准确。





*

比如说这里有一家奇妙的鞋店。
有多么奇妙呢。
这里竟然没有店员。只有客人在这里。
客人们聚集在工作室里,讨论要用什么素材和制法,纸样要如何设计,尺寸要多大的,最后将意见统一起来。由于要考虑到性价比,因此只能做出一种鞋来。
而且可怕的是,客人无法先看到做好的鞋子是什么样的再决定买还是不买。他们事先就付了款,做好之后只能穿上。
在所有事情都定下之前,想必会争执得很厉害吧。
这不止会花费大量时间,还由于从设计阶段就吸收了大量外行人的意见,做出来的鞋也不会多好。而且大家的鞋码都不一样,对大部分客人来说不是太紧就是太松。
这就是民主主义。
和其他工作一样,政治也需要专业的知识和判断。可民主制度将这种专业的方针决定交给外行人。批判者正是指着这一点大骂众愚政治,可问题并不在民众愚不愚蠢上面。既然不是鞋匠,那做不出什么好鞋是理所当然的。
而且方针决定者并不是一个人。要达成统一意见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而且说到底就不一定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所以绝大多数民主政体中,都会为了方便起见而采取多数决定的规则。于是少数人的意见就被忽略,有的时候更是会为了获得多数人的赞同而拿出一种折中方案,结果就成了一只和所有人的尺码都微妙地合不上的鞋子。
还有就是——我认为这是最大的缺陷——必须在东西做成之前就决定一切。既无法在购买前看到完成品,也无法试穿。
再加上客人也只能买下。甚至没有不买这种选项。
你可能会说正因为如此才要令大家都说出意见,但这仅仅是不让客人们吵起来的措施而已。毕竟大家事先就已经订好了契约,表明大家意见被采纳的可能性都是相同的,所以哪怕不爽也要遵从。
然而,虽然防止吵架很重要,但说到底,要是大家都能买到适合自己的鞋子,那根本就不会吵架了。为什么我们只能选择这种既没有效率,又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

「会长拿鞋店作比喻的话确实会这样,可政治又不是买卖对吧。这么比喻是不是有点强行?毕竟政治一定会与大家的生活相关,无关本人的意愿不是吗。那么不就只能一起来决定了?」
没错,问题的本质就在这里。
「诶?在、在哪里?」
日影刚才所说的『大家』指的到底是谁?
「这……我们的话就是日本国民对吧。」
在日本国民这一范围内的『大家』都要共享同一种政治,这种必要性在哪里?之前已经讲过了,我们没有一个人实际上缔结了社会契约对吧?所以我们并没有选择与这一亿三千万人作为共享同一个政治的『大家』。明明如此,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以前就有日本不是吗!所以就,那个。」
好了,你也终于快要看到问题的本质了。
我们确认了自由的重要性,共享了人权这一幻想,也明白了为了集体生活,有必要限制彼此的自由。然而,共享这一制约的集体范围,到底是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决定的?曾经人类拿起武器争夺土地时用血划下了国界,可为什么我们如今也必须被囚禁在其中?
之所以必须采取民主主义这种不合理到极致的方法,是因为想要将自由的思想与现有的国家这种结构强行融合。想要改善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政治时,去改变政治也太过愚蠢了。因为政治是以万为单位的人类共享的事物,自己的幸福说不定就会导致他人的不幸。根本无法轻易改变。
还有更好的方法。改变自己就行了。
离开如今的国家,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国家,移民过去就行了。大家商量着做出的鞋子又破又挤脚,那只要去别的鞋店就好了。
明明只要这样就好,可现如今几乎没有人能够做到。因为大家都没有选择。人们只能在出生的国家成长,长大成人,找到工作,获得报酬,一生于此度过。
我在此断言。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改变。
民主主义只是在国家这一结构跟不上自由这一思想的过渡期盛开的无果之花。早晚会空虚地凋落。它虽然不会结果,却会用自身的美丽点缀新世界的到来,落入泥土之中,使土地更加肥沃。
至于会变成什么样子——终于该进入这堂课的最终阶段了。









第三部 百万王国的到来



世界会分解成数百万个新加坡



好了,我们通过宪法的历史学到了民主主义的诞生以及作为背景的思想,也学到了民主主义的缺陷及其原因。从这一节开始,终于到解决篇了。
话说回来,日影你知道新加坡吗?
「那当然知道啦。是有那个吐水的鱼尾狮的地方对吧。」
明明除了这个还有很多可以说的……
新加坡几乎位于赤道线上,是位于马来半岛尖端一个小岛上的都市国家。我的『百万王国构想』就用这个小国为模型,开始讲述。
新加坡十分富裕。这里是足以比肩东京·上海·香港等城市的金融中心,还同时有着英语和汉语的文化圈,因此世界中的才智与金钱都向这里集中。
可另一方面,新加坡中人权受到很大限制这件事也非常有名。政府毫不避讳地进行新闻管制,也没有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连同性恋者会受到刑罚的法律都留存至今。政治方面也是如此,虽然有着议会和选举,但制度上对执政党十分有利,可以说基本就是独裁。因此很多人都将新加坡揶揄为『成功的北朝鲜』,『明亮的北朝鲜』之类的。
北朝鲜与新加坡最大的差别,你知道是什么吗?
「诶?呃,所以说,不就是经济吗。北朝鲜我记得还是社会主义对吧。而新加坡是资本主义,十分富裕,所以就很明亮。」
这只是细枝末节罢了。
新加坡有,而北朝鲜没有的事物,那就是『离开国家的自由』。其实仅仅这一点就将两国分成了一明一暗。原来如此,新加坡是和北朝鲜程度差不多的独裁国家,或许连思想信条的自由都要受到侵害。然而,假设我们能给新加坡的领导人施以一个只许说真话的魔法,然后问出这种问题:

『经常有人说贵国严重侵犯了人权,也不存在民主主义,您不打算对此进行改善吗?』

想必他会微微一笑,然后说出这种真心话吧:

『无论是限制人权还是独裁制度,都是我相信这能创造出好国家而采取的措施。感到不满的人离开新加坡就好了。我们只需要那些在权衡利弊后依然觉得新加坡是个好地方的人与我们一起努力。』

而实际上确实有很多人觉得,即使如此新加坡还是很好。虽然限制人权是一项高额费用,但获得的服务却很棒,因此有钱人和有才能的人陆续加入。也就是说,经济上的富裕只是给国民提供服务时,顺带造成的结果而已。。
如果国民越来越少,国家将无法维持,因此只要能够认同『离开国家的自由』,那么国家就会设法为国民提供尽可能优质的服务。哪怕国民不用参与政治也是如此。毕竟要是国民感到不满,就可以采用『离开』这种最能造成实质损害的方法来表达啊。
而且,如果诞生了一个国家,拥有和新加坡同等程度的经济·文化实力,并且对自由的认同程度更高,那么至今为止”权衡利弊”后选择住在新加坡的人或许就会考虑移居此地。而新加坡如果不希望人们搬走,或许也会重新审视对自由的限制。
如果许多这样的都市国家建立起来,那么为了获得更多的国民,每个国家都会互相竞争,使劲浑身解数去丰富服务内容吧。
好了,让我们想得再远一点。
如果世界上有着更多更多的都市国家呢?
假如世界上的人们都能获得都市国家相关的丰富情报,能够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国家呢?
不同国家的法律不同,国民需要负担的支出也不同,而领受的恩惠也会有所差异吧。只要能够保障离开国家的自由,那么所有人都能够”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国家。
主张共产主义的人去共产主义国家就好。那种国家大概没有资本主义者和企业,说不定会比较贫穷,但那也是在”权衡了该国家与国民的利弊”之后做出的选择。
无论如何都无法容忍同性恋的人,去禁止同性恋的国家就行。讨厌严格标准的人大概不会支持那种国家,所以说不定会比较贫穷,但那也是在”权衡了该国家与国民的利弊”之后做出的选择。





*

这么一来,民主主义的必要性就会消失。
「诶?这是为什么?」
民主主义,指的是其中的所有人依靠自己的双手,进行对自己有利的政治。亚伯拉罕·林肯那个著名的演讲中的一节,《归人民所有、由人民管理、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准确地说明了民主主义的本源。
但是,其中重要的部分只有《为人民服务》而已。
只有为人民服务而进行政治这一点是关键所在,人民不一定非要拥有权利,行使权力的也不一定必须是人民。
反过来说,哪怕一种政治是由人民来行使来自于人民的权力,要是用法太糟,根本无法为人民服务,那还不如没有,没错吧?
「这倒没错……话说,会长是想说现在的民主主义就是这样对吧?」
你很懂我嘛,日影。我讲这么久也算值了。
目的与手段决不能对调,或是搞混。
我们大家选择凑在一起都是为了生活更方便,虽说如此,却也想尽可能保证自己的自由。这才是目的。民主主义顶多是一种手段而已。将自己的部分自由交给国家,换来的是参政的权利,这种手段要我说就是下下策。
「你还真敢说啊!」
你让我说多少次都没问题。
我们真正应该争取的事物才不是什么参与政治的权利。
而是《选择国家的自由》。
如果所有人都能随意选择属于哪个国家,那么不管统治者是谁,也不管他的权力是哪里来的,更不用管是贵族制还是君主制,为了维持国家运转,他们都必须想尽办法为国民服务。
民主主义的必要性消失不见,那些缺陷也都会变成历史。

众愚政治——人们能够挑选已经成型的国家这一『成果』,所以不会发生制作阶段就有非专业的外行插手这种失败。

要求互相冲突——如果不满实在无法忍受,那离开国家就好了,这里有的都是优点和缺点一并接受下来的国民,因此不会产生冲突。

花费时间——选举和议会都不是必要的,所以如果觉得没用那废除就好了。

如果列表中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令自己满意,那自己建立国家就行。如果自身是块国王的料,那一定会有许多赞同者搬过来,支撑起国家才对。
于是世界就会分解成数百万个新加坡,全人类都能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国家——是这样吗?





*

「不对,不会这样吧。」
嗯,确实不会。
现实中,搬家是十分费劲的。所以哪怕有着选择国家的自由和数量充分的选项,也无法轻易做出选择。
我刚才诉说的构想并不是我的独创,有识之士们从以前开始就偶尔会提及,叫做『都市独裁』。
「不好意思,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我还以为这肯定是会长在大吹牛皮呢。」
这个词意思和字面一样,如果有许多独裁制的都市,那么民主制效率低下的部分就都能舍弃,可以进行大胆又高效的政治,市民如果对这里不满那搬家就好,因此也不会引发冲突。市民数量减少的话都市会很头疼,因此为了保证市民数量,他们会最大限度地进行服务竞争,最终每个地方都会成为高效又宜居的城镇,这主要是指的地方行政。至于世界会分解为数百万个王国这个说法,我大概是第一个将其提出来的人吧。
「根本就不是大概,会这么说的肯定只有会长而已!」
而实际上,日本的地方自治体和独裁制很接近。由于领导是直接选举上来的,因此权限也很大。只是换了个领导市町村就面貌一新这种事情你也经常听说吧。
不同的人怀着不同的心思喊出了地方分权这种口号,但对我们没有民族和文化隔阂的日本来说,地方分权其实就是为了确立这种『都市独裁』而喊出来的。桥下彻·前大阪市长就是其中的典型。要赚钱还是要花钱都交给地方决定,因为各自的城镇和市县都会互相竞争,为了更加宜居而努力。
如果限定在国内,那么《选择国家的自由》的缩小版,《选择城市的自由》已经在发挥作用了。毕竟国内的话,搬家就不是那么难了。人们不断涌入东京圈正是他们在行使这种《选择城市的自由》的最好证据。
遗憾的是,都市之间的服务竞争完全不够激烈。毕竟大部分地方自治体既没有财源也没有权限啊。
那么我们假设,将征税权完全交给地方决定。住在这个县的人缴纳的所得税,在这个县做生意缴纳的消费税,位于该县的企业缴纳的法人税全都归该县所有。国家不会给予资金支援(就是所谓的地方交付税),但国家也不会干涉该县的行政。加上立法权也给予部分承认。
那么各自的地方就都会喊出『我们这里没有法人税!请企业全都过来吧!』或是『幼儿园和到高中为止的学费全免!但税金会稍微高一些!』或者『我们不进行色情管制,黄漫作者和想读黄漫的人都来这里集合!』这些口号,开始为了吸引居民而做出努力了吧。
「啊啊,跟会长刚才说的百万王国比起来,这个听着更现实啊……。意思就是说要将权限转移给地方吗。」
要将这个想法发展成『选择国家的自由』,中间还有一堵高墙。自不用说,就是地理上,物理上,以及文化上的阻碍。搬到其他国家十分困难。
但是,这真的是一堵高墙吗?
说到底,选个国籍为什么必须搬家









国家的企业化





「很抱歉在兴致高涨的时候打断你,可是会长」
什么事日影。既然敢打断我的演讲,想必是个优秀的问题才对吧?
「呃,你这么给我提高难度我也很头疼。我只是听到这里以后,觉得会长所描述的国家和都市,简直像是服务行业一样啊。」
你的着眼点很不错嘛。就原谅你打断我这件事吧。
正是如此,我所提倡的说法也可以称为国家的企业化。说得更准确点,应该是总有一天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差别会小到几乎没有。这就是这一节的重点。
在上一节我们学到,《选择国家的自由》可以称为这一切的解决方案。而同时也浮现出一个问题,搬家会花费莫大的代价,更何况能够行使这种自由的人就没有多少。
那么我问日影一个问题。
你一共加入了多少会员制的服务?
「嗯?会员制?」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无论收不收费,以某种形式将自身的信息注册上去,享受服务。就是指这种东西。
「比如SNS吗?还有TSUTAYA之类?」
就是这种。更基本的还有电话之类的。
「啊啊,原来如此。这个嘛,应该是多到数不清吧。首先是手机号对吧。还有网络。虽然网费是父母交的。T卡和SUICA卡……还有银行账户也是吧?网上的话,twitter和Facebook,amazon,嗯……根本数不过来。」
差不多就行了。那么下一个问题。
提供·管理这些服务的公司,你实际上去过吗?
「嗯?……呃……是没有去过。」
一个都没有?
「实体店的话倒是会去。比如银行或是淘儿唱片或者TSUTAYA这些。网上那些,该叫做管理吗?确实一个都没有去过。毕竟即使不去公司,也能享受服务嘛。」
嗯,就是这一点。
实际上,令人意外的是,我们在生活中享受的便民服务,并不会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而国家提供的服务也并不例外
「原、原来是接到这种话题上吗!你倒是一开始就说啊!」





*

国家提供给国民的事物,占比最大的部分就是社会保障,接着是安全保障。这个安全保障并不单指军事方面,而是将警察进行的维持治安,以及对火灾·天灾的防范都包含在内的综合安全保障。
社会保障——年金,医疗保险,所得保障,这些说白了就是钱。根本不会被地理所限制。为了领取美国的社会保障,没有必要非得住在北美大陆,为了领取日本的社会保障,也不一定必须住在日本列岛才行。
当然,也有的领域无可避免地被地理条件所限制。安全保障就是最有代表性的。毕竟是要保护现实中人们的物质身体,所以只能享受所居住的地区提供的安全保障。
基础设施也有很多是被地理条件所限制。道路和自来水如果没有接入实际上住着的房子,那就没有意义了。
然而随着今后信息技术的进化,这些看起来被地理条件所限制的服务说不定也会陆续摆脱这一制约。
比如说,教育说白了就是信息的传播,将来学校这种基础设施就会摆脱地理条件的限制吧。
生活中的各种方面都会像这样,即使不改变住址,也能够行使《选择国家的自由》。
想得再远一点,从国家领受的恩惠不会被地理条件限制太多,这一事实也点出了另一个可能性。
那就是,一个人并非只能属于一个国家。
比如说日影,你有着amazon的账号,也有淘儿唱片的会员卡和T卡对吧。书和CD并不是一定要在amazon上购买才行。只要根据不同用途,选择最合适的服务就好。买CD就去店员待人亲切的淘儿唱片,买书就去能够先拿到手大致翻一遍的书店,买冰淇淋就去TSUTAYA。
「TSUTAYA又不是冰淇淋店!虽然确实有卖就是了。」
国家提供的服务也与此类似,根据不同领域,寻找最合适的国家,注册自己的信息享受服务就好。
「国家的企业化原来是这个意思啊。……但是,稍等一下,你这么说,那不就没必要非得是一个国家了吗?年金和保险现在不都是民间的保险公司负责的吗。」
没错。所以与其说是『国家的企业化』,不如说是『国家与企业间的差别将会消失』。








民主主义就是宗教






「会长的理想我是明白了,就是觉得不太真实……。世界真的会变成那样吗?虽然是有很多不满,但我总觉得民主主义还是会维持下去。或者该说,尽管很没有效率,抹消掉民主主义还是有点可怕……」
嗯,我就知道会这样,无论我说得多么有条理,你还是会有这种反应。
「呜呜,很抱歉,我理解能力很差。」
这件事情并不是日影的理解能力不行。不止是日影,现在世界上大多数人大概都会有类似的想法吧。
『总觉得还是民主主义好啊。要是没了民主主义,都不知道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好担心……』
诸位读者中应该也大多会这么去想。
为什么尽管这种方法效率低下又很不合理,现代人还是如此紧紧抓住不放呢。众多政客与学者从各种角度为如今的国政表示担忧,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对民主主义这一系统抱有疑问呢。
这是因为,民主主义就是宗教
「呜哇。这是,那个,之前说的那个人权是宗教的后续吗?」
你是说约翰·洛克的人权神授说对吧。虽然关系很大,但后续发展会更加光怪陆离哦。




*

事情起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发生于美国。
当时美国还是中立国家,从大西洋的对岸眺望着席卷整个欧洲的悲惨战祸,向协约国(英法俄等)与同盟国(德奥等)大卖战争资源,赚得盆满钵满。
虽说是中立,但美国的立场偏向英法,因此英法用尽各种手段催促美国参战。然而当时的合众国总统威尔逊是靠着提出坚持美国中立立场的公约才当选的。如果撕毁公约,说果然还是要参战,那么就需要能令大众接受的大义名分。
当时有一艘承载众多美国人的船只被德军潜水艇击毁,这个事件令美国国内对德国产生了相当坏的印象,可美国毕竟是个移民大国啊。德系移民也是一大势力。很难举国一致反对德国。
就在这时,威尔逊总统看准了同盟国一侧的阵容。
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这不全是还未导入民主主义的王权国家嘛。
而另一方,协约国一侧的主要成员则是英国,法国,以及(假如自己参战的话)美国,民主主义的发达国家齐聚于此。
这并不是与德国的战争!而是和民主主义的敌人进行的战争!为了令民主主义在世界上更加安全,美国也要参战!
这个理论正中靶心,参战一事获得了两院压倒性多数的赞成,通过了。同时也获得了大多数国民的支持后,美国将军队送往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场。实际上协约国一侧也有许多仍未采用民主主义的王权国家,但其中最为强大的俄罗斯帝国刚好在俄国革命中倒下,撤出了战争,因此令『民主主义 对 旧世界的邪恶』这一构图更加鲜明。
美国参战后,其带来的影响也推动了大战以协约国一侧的胜利告终。
结果就是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这些王权强国全都倒下,之后陆续建立起了共和制国家。
这次成功的体验就决定了美国后来的外交方针。
威尔逊总统是一位热心的基督教徒,有着将自己推行的政治——尤其是将民主主义传遍全世界的外交——看做是神授予自己的使命这种倾向。这种在在美国主导下将全世界民主化的想法被称为『威尔逊外交』,当时对中南美进行的民主化干涉则被称为『传教士外交』。
民主主义的传教,这个词用得真妙啊。
「……那个,这个难道不只是因为威尔逊这个人信仰特别虔诚吗?」
只是总统一个人信仰虔诚,可没办法推动历史。
实际上,那之后美国也会介入全世界的政变,每次喊出的都是『民主化』这种大义名分。中南美诸国,伊拉克和阿富汗,菲律宾与越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也在此列。
美利坚合众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在诞生的瞬间就喊出民主主义的口号,在民主主义的旗帜下获得了数不清的胜利。所以美国人对民主主义有着无可比拟的自豪感。正如之前学过的,作为民主主义出发点的人权是由基督教的神明提供的保障,因此他们深信不疑地认为美国和民主主义是被神明庇护着的。
美利坚合众国就是世界上最大最强的基督教国家。
而基督教是一个非常热衷于传教的宗教。他们认为,特意去基督教鲜有人知的国家教化当地人就是神明授予他们的使命。
「说起来沙勿略也特意跑来日本了啊。」
首先在旧约圣经中,就有很多故事讲到神亲自对先知下达「将我的话语告知世人」的命令。耶稣也走遍了加利利海传播福音,他的弟子们也花费许多年走遍了罗马和耶路撒冷,大肆传教。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之前也介绍过的基督教实质上的教祖,保罗。
被视为由他写下的圣经的一篇『罗马书』中,一上来就是这种文章:

『我们从他(耶稣)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真是高高在上的说法啊。说什么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不信仰基督教的话,应该就会是这种感受。但基督教徒在读到圣经里这种话之后,心中就会刻上「必须去传教才行!」这种使命感。
「呃可是,你是想说,民主主义也因此被广泛传教了吗?这是不是说的有些过了。」
也有确凿的证据哦。『民主主义的传教』这种倾向多见于保守的共和党员中,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布什总统了。
在面向退伍军人的演讲中,他是这么说的:

『民主军库里最有力的武器是我们造物主写入人类内心的对自由的渴望。只要我们继续忠于我们的理想,我们就能打败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极端主义分子。我们将帮助位于大中东核心那些国家的人民建立民主。』

「呜啊。直接说造物主了。还说帮助建立民主啊。」
当然,美国在世界各地支援民主化进程,应该也有无法明说的政治理由在内。然而,是国民对这种外交政策表示支持,实际上派兵参战的也是国民们。如果「必须传播民主主义!」这种强制观念没有在民众中广泛传播,这种政策是无法实施的。




*

就这样,民主主义信仰在霸权国家美国热心的传教下扩散开来。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民主主义才是绝对正义」 「不标榜民主主义就太丢人了」 「必须让其他国家觉得自己是民主主义,不然会被当成不正常的国家」这种意识渗透进了世界各国。
比如说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就是其中的代表,但他们经常喊着「人民民主」这种口号。这个意思是说虽然共产党之外的政党也给予认可,但要由共产党「指导」国家,实际上就是一党专政。北朝鲜则是国名中就有「民主主义」这一字眼。
再比如说之前提到的新加坡。怎么看都是一党专政,但姑且也认同在野党,也会进行选举,摆出一副民主国家的姿态。
这种「装作民主主义」就是民主教广泛传播的最好证据。
而说到民主主义信仰的极致,那毫无疑问就是德国了。
「诶?德国是货真价实的民主国家吧?要被看成民主主义——这种想法有必要吗?」
当然,德国是立场鲜明的民主国家。
即使如此,德国人心中还是被「要被看做民主主义」,反过来说就是「绝对不要被别人认为不是民主主义」这种强迫观念所驱使。
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德国实质上的宪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第18条与第79条。
第18条里写着十分不得了的事情。
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通讯秘密这些「滥用以攻击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为目的的,丧失相应的基本权利」。
攻击民主主义的言论自由不予以认同!
就是说这本书绝对无法在德国出版
「真厉害啊。讲谈社轻小说文库的书竟然因为宪法规定被禁止刊行。要是写在书腰上是不是能起到不错的宣传作用?」
你还真能想这些不正经的主意啊。
第79条就更厉害了。这是跟宪法修正有关的条文,挑重点来说,就是「无法修改德国是民主国家这一原则」。
就是说德国这之后,永远不会放弃民主主义
顺带一提,日本如果通过正规的民主流程修改宪法,是可以放弃民主主义的。德国那种简直是害怕惹怒神明般的民主主义信仰,日本还是没有的。
「为什么德国人那么害怕呢。」
因为实际上他们就曾通过民主的手续舍弃民主主义,结果与全世界为敌并备受煎熬啊。
「啊~我懂了,是纳粹对吧。」
没错。希特勒率领的纳粹党是通过议会的正规议决成立了『授权法』,使纳粹党能够随意制定法律,扼杀了民主主义。决不会令这种情况重演这一决心使得德国宪法中塞进了过多的民主主义信仰。
说白了,上面写的就是民主比人权更加重要。这种惊人的强迫观念,也只能称为宗教了吧。





*

而究竟是在美国传教之后才成为了宗教,还是其最初就是宗教才导致美国进行传教——其中的因果我并不清楚。
但无论如何,民主主义都可以说是从基督教中派生,通过威尔逊主义广泛传播,成为了史上最为普及的世界宗教。因此哪怕是日本人日影,也彻底染上了这一信仰。











王国已经来到有钱人的身边





不过这里不是德国,讲谈社也十分宽容,因此我们就继续放心地攻击民主主义吧。
正如我一开始说过的,民主会倒台已经毋庸置疑。
我长篇大论地讲的这么多东西,与其说是构想,不如说是预言。全世界必将细分成数百万企业化的王国——这既不是愿望也不是理想,而是预测未来。
实际上,也有实例作为我的根据。第三部最初讲到的新加坡就是如此,而近年又出现了一个更值得注意的例子。
就是桑迪斯普林斯市。
这是位于美利坚合众国佐治亚州的一个市,本身就是富人居多的地域。他们对自己缴付的税金根本不自己所用感到不满,竟然将城市法人化,独立了出来。
不过说是独立,也只是从比『市』高一个行政区划的『郡』中独立出来,并没有变成『国家』,但即使如此,还是发生了很有趣的事情。至今为止都属于富尔顿郡,缴给富尔顿郡的税金如今全都为该市所用,再加上城市的事务大都委托民间进行处理,公务员数量大幅削减,最终实现了惊人的高效办公。
「也就是建立了他们自己的国家是吗。」
没错。没有令自己满意的国家,那自己创造便好,之前我是这么说过,可他们是真的做到了。美国富人阶级真不愧是行动力的集合体。
桑迪斯普林斯市这个例子中,有两点令人颇感兴趣。
第一点,在现有阶段,选择国家的自由还未广泛传播,而唯独拥有足够能力的富人阶级行使了这一自由。
第二点,他们没有全盘接受,只享受了国家的恩惠中对他们有利的部分。桑迪斯普林斯市从美利坚合众国那里享受着安全保障和文化·地理上的恩惠,唯独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是享受着自己创造的『国家』中那些高效的事物。
美国本身就是地方分权意识很强烈的国家,才可能办到这种事情,但从今往后,这种行为不会仅限于美国,而是会向全世界传播吧。实际上,美国国内似乎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像这样独立出来哦。
至今为止都是靠着民主的力量,实现从少数的富人阶级处征收财产,分配给人数众多的贫困阶级。
然而所谓的民主主义是一个社会契约。对没有订立契约的人没有任何效力。而且这还是一个幻想契约,许多人都没有主动签订过。这样一来,拥有知识与能力之人就会率先察觉到这点,并行动起来。或是解除契约,前往契约条件更好的对象(向新加坡移民),或者寻找能够订立更好的契约之人,缔结新的契约(建立桑迪斯普林斯市)。
「总觉得话题变得越来越沉重啊……」
实际上,桑迪斯普林斯市独立之后,富尔顿郡的税收似乎大幅减少,基础设施的质量也是持续下滑。
「这、这不是很糟吗?」
很糟哦。
将有钱人手里的钱分给贫穷的人——也就是社会福利是十分重要的国家功能。在现代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进行所得的再分配,贫困阶级的生活会更难好转,不幸生在贫困家庭的孩子也很难接受教育,发挥自己的能力。
有钱人的独立王国继续增加下去的话,最终所有人都会变得不幸。
「这、这不是不行嘛!」
但正如我反复强调过的,这已经无法阻止了。至今为止能够强制进行所得的再分配,都是因为我们实际上并未签订的社会契约那含糊的力量。只是将参政权强行卖给你,然后收走税金这一高昂的费用罢了。










自己的人生只能由自己来决定





百万王国的到来以相当悲观的预测结尾后,终于该为这堂课做个总结了。
日影,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Q:现在地球上有多少奉行民主主义的国家?

「额。哪怕这是最后一个问题,是不是也太难了点?这得查过世界的所有国家才能知道答案吧。」
不对,其实并不难。你仔细想一下立刻就能明白,不需要数也能得出正确答案。
答案就是,一个没有。
「哈?为什么啊。你想说日本和美国和英国还有法国都不是民主主义吗?」
正是如此。难道你觉得日本是民主国家吗?
「那当然了啊……那、那个,这难道是想说日本人心中没有宪法精神所以不是真正的民主国家这种话题的铺垫吗。」
才不是这种仿佛自大的评论家会说的话题。而是更加实际且确凿的话题。要证明日本不是民主国家十分简单。
首先从定义说起吧。之前我也引用过,霍布斯曾明确地写到。国家的统治者是全体国民时,这个国家可以叫做民主制。
好了,日影和我都是日本国民对吧?
「是的。」
那么,我们有参政权吗?
「没有啊。我们都不到18岁嘛。」
嗯。我们虽然是国民,但不是统治者。既然有着不是统治者的国民,那日本就不是民主制。而是被18岁以上的人这种特权阶级所统治的贵族制。证明完毕。
「诶?不对不对请等一下。」
在以前,只有拥有土地的一小撮富人被认同拥有参政权。而每次感到不满的人发声,这个范围都会扩大,最终遍及劳动者、黑人、以及女性——这些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然而社会中最后的弱势群体,小孩,没有一个国家会给予参政权。
因此地球上真正的民主国家一个都没有。
「不是,那个,这个嘛,该怎么说。」





*

我并不是想说「小孩子也要有参政权!」。
我想说的是,不妨想一想,为什么没有一个国家会给予小孩子参政权。
「这当然是因为没有判断能力了。要是小孩也有选票,说不定就会有些家伙说些花言巧语骗来选票当选啊。」
嗯,大概就是这种理由吧。
但是啊,曾经有些阶级就是因为跟刚才日影说的完全相同的理由而无法获得选举权。比如说女性。女性不可能会有政治判断能力。要是让女性持有选票,谁知道她们会投给什么样的家伙……。黑人也是如此。再往前追溯的话,也有没有土地的人不配拥有选举权的时代。说着穷人不可能拥有政治判断力,这样。
「虽然确实如此,但小孩子是真的没有判断能力嘛。跟黑人和女性什么的不是一回事。」
顺带一提,真的有人主张小孩子也应该拥有参政权。从刚出生的婴儿开始。
「真的假的。呃,要怎么做?婴儿不是根本无法决定要投给谁吗。」
这种叫做德莫尼投票法。小孩子的票全都由监护人代投。准确来说,应该说是小孩的数量会加到父母的持有票数上面。这个想法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育儿一代的影响力,政客也会设法施行重视育儿世代的政策。所以严密来说,并不是赋予小孩子参政权。小孩没有政治判断能力,这一前提仍未改变。
重申一次,我并不是想说「小孩子也要有参政权!」。
曾经,被认为没有政治判断能力的人们是没有参政权的。随着时代发展,能够参加政治的圈子越来越大,可小孩却一直被排除在外,全世界也没有人对此产生疑问。
也就是说,所有人其实内心深处都是明白的。
明白——民主主义的缺陷。
『政治这个东西一定会对我的人生产生极大的影响。但是民主主义则令我和其他人共享这一决定权。哪怕其他人做出错误的判断,对我的人生造成损害,也没有任何人会赔偿或为此负责。所以真正的民主主义很危险。必须把可能做出错误判断的家伙手中的决定权没收……』
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有着众愚政治,民粹主义(populism),银色民主这些词语。都是新闻工作者或评论家觉得「大众对政治产生错误的判断!」时拿出来说的词语。染上民主主义信仰的议论者虽然不可能去玷污身为神体的民主主义,却想要批评其衍生出的产物……这些词语就是从这种意图中强行诞生的。
但实际上这些都是民主主义本身。没有一个选民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大家都判断这样会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利益而投出选票,哪怕是51对49票,也只有多数派的判断会被采用,少数派的利益则被扼杀。
做出错误判断只有采用民主主义这一系统之人,其他人都不在此列。






*

民主主义的缺陷,归根结底,就在于『由他人决定自己的人生』这一点上。
这与共产主义崩坏的理由很相似。
经历了20世纪末的东欧革命,德国再次统一,以及苏联解体后,共产主义迎来了终焉。虽然失败的理由有很多,但最大的一个理由还是经济上的困境。共产主义国家就是很贫穷。
「因为不管工不工作国家都会分配,所以大家都不工作了对吧?」
……这是一个常有的误解,其实共产主义国家的人都很勤劳。
明明如此,为什么会越来越穷呢,这是因为他们的劳动并不是『努力』,而只是单纯的『作业』。
共产主义是计划经济。要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此要采取什么手段,投入多少劳动力,这些全都是通过国家做出计划决定下来的。
但是,这个计划是官员所制定的。
哪怕计划没有效率,会亏损的也是国库,不是这个官员的钱包。所以官员不会认真地想着制定更有效率的计划。劳动者也只是一味地完成指定目标。哪怕这个目标达成与否和生产效率毫无关系,会亏损的也是国库,不是劳动者自己的银行账户。所以他们不会对自己的工作产生质疑,也不会想要采取更加效率的方法。
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的计划经济——
自己的选择所产生的责任与风险,不必由自己来承担。
自己的选择所产生的价值,自己无法直接领受。
自己的努力,无论是好是坏,都无法得到正当评价。就是这样的一种经济。
这样一来,人们的工作一定会渐渐腐朽。人们不会产生要干得更好的意欲,仅仅为了上层的评价而工作。
民主主义也是如此。
对选民来说,『投票』这一选择对自己的人生造成影响的方式实在是过于曲折,几乎无法预测。所以自己不必背负『投票』这种选择带来的风险。而且如果自己是少数派,那自己的选择就失去了意义,自己的人生会被多数派的选择所影响。当然多数派也不需要背负责任和风险。
对政客来说也是一样,『政策』这种选择要花费好多年才能看到结果,而且要是无法当选那『政策』根本无法实施,所以『政策』这一选择一定无法得到选民的正当评价。这么一来,为『政策』付出努力就完全没有意义了。正如共产主义的劳动者一味为了达成规定份额而工作一样,政客也只是为了收集选票而努力。
这并不是选民的错,当然也不是政客不好。
而是民主主义就是这样的机制。必须要正视现实。
丘吉尔曾如此说过。「民主是最糟糕的政府形式—如果不算其它那些已经尝试过的制度的话」。真是至理名言。
在『至今为止』中,或许确实是最能接受的。
但是,我们还有『从今往后』,有着《选择国家的自由》这种还未尝试过的,崭新的理想。






*

所谓选择国家的自由,就是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由自己承受。
你自己的选择无法怪罪到其他人身上,而相对的,也没有任何人会妨碍你做出选择。就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无论你是否期望,这样的世界都会到来。只是或早或晚。
要是晚了,大概就会流下众多鲜血与泪水吧。毕竟还没注意到能够选择国家的人们不会被任何国家看中,只会被留在贫穷的国家之中。
所有人都必须注意到民主主义的错误,尽早撕毁、扔掉这种写着『我不在乎数量众多的他人来决定我的人生』的社会契约,飞离被土地所束缚的国家。为了这一目标,必须要由拥有数百万可能性与选项的王国填满这个地球。
我会一直战斗,直到迎来这样的黎明。
如果你也飞离国家,从高空向下看去,并选择了我的王国,那我会十分欢迎。然后我们拉起手来,一同歌颂自由吧。





*

以上内容,就是我的建国宣言。感谢各位聆听!
















补讲

无可奈何的缘由





咦?不是已经讲完课了吗?
「是的。虽然在会长用热情的演讲干脆地结尾之后说这些话令我有些过意不去,但是……因为某些麻烦且不便明说的原因,希望你能再补充一些内容……」
啊啊,页数不够对吧。
「你别这么轻巧地就说出来啊!我明明特意说得含糊了一点!」
毕竟这本书是将原本在博客上连载的文章整理而成的,跟一册文库本的内容比起来还差一点啊。
「呃,那要怎么办呢。这本书毕竟是『学生会侦探桐香』的番外,不然额外加上与本篇相符的恋爱喜剧短篇?」
你在说什么呢。能读完那么长的内容,看到这里的读者都是想要听宪法和民主主义解说的才对。怎么能突然又和这些读者讲起恋爱喜剧呢。也太对不起他们了。
「这倒也是,不好意思。是我太付钱了。」
既然如此,剩下40页就写上我和日影的漫才好了。
「你更对不起读者好吗!我真是白道歉了!」
开玩笑啦。但这下不好办了。有没有其他主意?
「啊啊,这样的话,由于在博客连载时收到了许多读者们的问题,就以回答问题的形式来谈论各种话题如何?」
这主意还真不错。有意思的问题全都拿来。问什么都可以哦。






历史上最重要的日本人




「第一个问题是这一位的。千叶县在住的大学生。『狐彻同学的讲义全部读过了。可完全没有提到日本人,令我十分伤心。难道说从世界历史看来,日本人根本不重要吗?』」
嗯,基本没错。结束。下一个问题——
「等、会长?你能回答得再认真一些吗!」
没办法嘛,这可是从历史中讲解宪法和民主主义。要想将其总结成一册文库本的分量,那根本没有日本人出场的余地啊。
「虽然确实是这样没错……啊,姑且闲聊中还是提到了伊藤博文啊。要是选一位历史上占重要地位的日本人,就是伊藤博文了吗?」
虽然确实是重要人物,但是不是第一就不好说了。还有很多人比他更加重要。
「啊,那正好趁这个机会来列一个排名填满页数吧,天王寺狐彻提名,历史上最重要的日本人!第5名!织田信长!……像是这种感觉。」
要让我选的话,织田信长连500名都排不进去。
「说得再委婉点行吗!或许也有喜欢战国武将的人在读这本书啊!」
本来就是这样,我说得再怎么含糊也没有意义。话说回来,哪怕我真做个排名,榜上也不会出现诸位读者所期待的面孔,只会令大家失望而已。
「……呃,那作为参考,能请你列举两、三个能排进前十的人吗。」
第一名是宫本茂(任天堂),第二名应该是宫崎骏(吉卜力工作室)吧。
「民主主义和宪法跑哪里去了!」
马里奥和塞尔达还有娜乌西卡和拉普达可比什么民主主义重要不知多少倍啊,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你在说什么呢?
「不是,可我们在说历史人物啊!」
那第三名就宫本武藏好了。
「你只是想凑个宫字开头的对吧!根本感觉不到诚意!」
其实这也不算开玩笑,哪怕回顾世界历史,宫本茂也可以称为最重要的日本人。正如我之前说过的,跟什么思想家宗教家政客比起来,创造事物的技术人员,确立数学理论和发现自然法则的学者,这些人要重要数百倍。因为我不了解科学方面,所以才从艺术方面列举了这两个人。
「……原来会长不是觉得反正是多余的页数就去讨好读者,而是认真地思考了排名吗。读者真的会大失所望啊……」
当然其中也有讨好读者的意思。
「原来还真有啊!我已经完全搞不懂了。呃,总之,能不能限定政治这方面,列出一个排名呢?」
我想你基本上也发现了,我提名的都是近代以后的人物对吧?从世界历史来看,明治维新之前日本的政治人物的重要程度,就只是因教材页数不够而全部略过而已。
「啊哇哇。会长还是随便举一两个人往下说吧,你要是再说些什么话惹怒爱好历史的读者我可要头疼死了。」
嗯……第1名应该是大久保利通吧。
「这个人选还真是意外啊。该说是不起眼还是什么。」
如果考虑到他的实绩,这个人或许是日本史上最被低估的人物了。首先是人们经常将他和西乡隆盛放在一起,而这位西乡个性又十分鲜明啊。而不止是西乡,明治维新中很多豪杰暂且不论实绩,个性都十分鲜明。因此大久保公很容易遭到埋没。
「毕竟银魂里也没有登场啊……」
你说的这话才是会惹怒历史爱好者吧?
无论如何,在这种页数不多的附加篇幅中详细讲解大久保利通也太对不起他了,因此这里就只提一下他的名字。
「这么说第2名就是西乡了吗?还是木户孝允?啊,难道第2名会是伊藤博文?」
都不是,第2名是小泉进次郎才对。
「嘿,小泉……呃,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
怎么了嘛日影,你好吵。
「你说小泉,那个,是自民党那个?而且不是父亲,而是儿子?」
对。就是前首相·小泉纯一郎的儿子小泉进次郎。
「这、这、这又是因为什么?毕竟那个人只是当过几个不怎么重要的内阁成员对吧?」
嗯,所以这是我预测的排名。意思是这个人将来或许会在日本史上留下冲击力不逊于明治维新的事迹。
「评价还真是高啊,这个人这么厉害吗?我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政治立场。」
其实我也不太了解。
「会长!?你在想什么呢!?」
我知道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十分受欢迎。仅仅这一件事情就足够了。
民主主义中,如果宣传会强制损害国民利益的政策,就会落选。但当国家走下坡路时,一定会需要施行短期内令国民受损的政策。这是一个很难处理的困境。
然而,有一个手段可以在民主主义的体系内简单地解决这个困境。那就是由超级受欢迎,一定会当选的人来喊出这一政策。这是有先例的,自不用说,就是小泉纯一郎。当时在支持小泉纯一郎,将票投给自民党的选民中,几乎没有人理解到邮政民营化意味着什么。米尔顿·弗里德曼这个名字,大多数国民也都没听过吧。然而因为他很受欢迎,所以政策通过了。能做到这种事情的政客可是十分稀有……我本是这么想的,可令我意外的是这么快又出现了一个,就是他的儿子。
我不知道今后小泉进次郎会成为怎样的政客,会喊出怎样的政策。但他一定会大受欢迎,无论什么政策都能通过吧。或许甚至能够施行彻底颠覆日本社会的政策也说不定。
当然这可能也是我过于高看他,实际上他并没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只是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首相。但无论如何,要是小泉进次郎办不到,那暂时也没有别人能够做到了。
「……比如他可能建立一个小泉王国,之类的?」
嗯,我确实对他有着如此期待。期待着他会做些对我的『百万王国构想』有所推动的事情。我就是带着这种梦想,为他戴上了银牌。
「不过他做的事情也有可能转向不好的一边啊?」
那也一样是个历史上的冲击性事件嘛。说到底,跟政治有关的事情是无法单纯以善恶定性的。政治的本质是为了保护某些人的权利而去限制其他一些人的权利,既然如此,那获利的人与受损的人一定会同时出现。
「哎呀哎呀,我从没想到会变成这种话题,真是累人,呃,那么第3名又是谁呢?」
第3名当然是天王寺狐彻了。我这个人还真是谦虚啊。
「我就猜你会这么说!真是谢谢你最后连梗都准备好了!」









写下各自的宪法草案吧





「呃,那么我们来看下个问题。这是奈良县在住的高中老师提出的。『虽然在讲宪法,但最后还是没有提及日本宪法的修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请问你是修宪派吗?你觉得要如何修正比较好呢?』」
为什么要选这种问题?
「呃,可是,我觉得大家都很在意啊。」
如果是读到这里的读者,应该已经理解到我根本不在乎是修宪还是拥宪了!一个难吃的餐厅还有一个月就要倒闭了,你还会在意会不会修改菜单吗?
「会长说的可真狠啊。」
总之日本宪法第22条第2项中保障了《离开国家的自由》。其他部分再怎么变我都不感兴趣。好了下个问题——
「不对不对不对。这里能不能就当做服务读者,回答一下呢。就像是假如一定要选择修宪还是拥宪的话,是哪一边?」
假如我是传说中的勇者的后代从国王手中接过使命找到勇者之剑和盾还有铠甲救出关在大洞窟中的公主靠着云雨之杖和太阳之石的魔力渡过大海闯入城堡在熬过激烈的战斗后被龙王询问我是修宪派还是拥宪派那我大概会回答是修宪吧。
「这长得莫名其妙的铺垫的是什么鬼。」
不是你让我回答的嘛。不喜欢的话这个话题就此结束好了。
「不好意思,请继续讲下去吧。说是修正,要如何来修正呢?」
说的是啊,也不用修改太多。毕竟如今也还算是挺适用的宪法,只要删减一点,改变下说法就足够了。
「真令我意外。会长明明贬低了那么多次。」
我可没有贬低。只是指出了很多实际上的缺点而已。日本宪法是参考了众多先驱者制定出的比较新的宪法,以赶工的产物来说还算是完善。
首先是天皇这里。
将天皇视为《象征》是非常难看的。而且从历史上说,天皇怎么看都是日本国的君主。所以应该明确地写作君主才对。
特意将与天皇相关的记述放到第一章,却强行安上了《象征》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地位,这当然是因为GHQ在战后处理中想要将以天皇为中心的国体彻底解体。
【译注:驻日盟军总司令,日本又称总司令部(General Headquarters)】
但如今已经不是那种时代了,说到底明明不是君主,为什么还能做到召集·解散议会,公布法令,任命首相这些事情?在历史上这些可是叫做国王大权,是君主的一部分权限。是政治作用被剥夺后,剩下来的礼仪部分。让不是君主的人来做这些事情,实在是难看到不忍直视。如果要效仿英国,真希望能够效仿地彻底一点。
「会长非常在意难看不难看啊。」
这是当然了。在不是君主制的国家中,君主的工作就只有令国家看着很帅而已不是吗?君主需要进行的知识与训练,仅仅是在被邀请到外国君主的即位仪式以及王族的结婚典礼上时,能展现出帅气的言行举止而用到的。你能做到这种事情吗?
「非常抱歉,我做不到。……话说回来,其他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宪法中有写国家是君主之类的条文吗?」
怎么可能有。不写在宪法中就不被认知为君主的国王也太丢脸了。
「诶诶诶诶诶诶诶。呃,可刚才会长还说应该写在条文中……」
遗憾的是,天皇就是君主这一传统,或者说民众潜意识中的认知已经被彻底打散了,跟GHQ预想的一样。所以日本就是个丢人的特例。与其继续丢这个大脸,将国王大权赋予不是君主的人,我宁愿稍微丢点人,在宪法中写明天皇就是君主。
接下来,『国民的权利与义务』的义务全部删除。
正如我之前所说,明明喊着立宪主义的口号却在宪法中写有国民义务,就像是在展现自身有多无知一样,太难看了。
要不就放下立宪主义的看板,要不就不写国民的义务,而如今的日本宪法显然是以立宪主义作为主体基调,既然无法大幅改动,那么就只能删去国民的义务规定。
『第十二条 本宪法所保障的国民的自由与权利,国民必须以不断的努力保持之。又,国民不得滥用此种自由与权利,而应负起不断地用以增进公共福利的责任。』
首先这个就不行。我的话就会这么写。
『本宪法所保障的国民的自由与权力,仅会以维持更多国民的,更加重要的自由以及权利为目的,而被法令所限制。』
宪法去指示国民简直是岂有此理。但如果自由与权力绝对不可侵犯,那政治就做不到任何事情。既无法决定刑罚也无法收取税金。所以也要写上法令能够限制国民权利的场合。
还有之前也说过了,三大义务全部废除。
第26条的第2项(教育)中,写到监护人有令子女接受教育的义务,可应该背负这种义务的是国家才对。正确的说法是,基于子女的权利与国家的义务,由宪法以外的法律令监护人背负义务才对。
第27条(劳动)写到「全体国民都有劳动的权利与义务」,虽然只删掉义务也可以,但说到底劳动的权利是什么东西。如果是选择职业的自由,那已经在第22条中得到了保障。因此这里只留下第3节,不得残酷使用儿童就行了吧。
第30条(纳税)已经是谈都不用谈了。我甚至无法理解为什么修宪的讨论没有首先质疑这里。我可以断言,这是现行宪法中最蠢的条文。
【译注:原文为『国民有按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
『国家仅为了国民的安全与福祉而征税。』
这么写才对。
还有就是,写着什么婚姻仅以两性的自愿结合为基础而成立的第24条当然要删掉。对最喜欢女生的我来说绝对无法认同。
「那一条不止是指定了异性婚姻,也决定了一夫一妻制,对有着后宫愿望的会长来说双重意义上都很碍事啊。」
日影,太棒了。在整堂课上,你刚才的观察最为敏锐。
「我一点都不高兴!真希望你能在别的地方夸一下我!」
要改的就这些,其他条文就那样就行了。
「诶。第9条呢?没关系吗?」
你们可真是喜欢第9条啊。明明还有很多更加重要的地方。
「呃可是,那个……自卫队和第9条,如、如何呢?没有问题吗。之前我问会长是不是违宪的时候被你训了,所以我就不问了。」
这跟问我违不违宪没什么两样嘛。
算了,没有办法,我就稍微谈一下第9条吧。首先是条文。

『第九条 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2.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第1项被称作放弃战争,第2项则被称作否认军备及交战权。
由于没有会对侵略战争持肯定态度的人(至少对有着当选可能性的政客和正常看待世间的议论家来说),因此这个第9条最大的争论点就在于是否也禁止了自卫战争·自卫战力。
而实际上,日本拥有自卫队这一战力。说到现政权是如何将其正当化的,
1:其中写的是「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所以并没有放弃作为防范前来进攻的敌人,保卫日本的手段。
2:其中写的是「为达到前项目的」,所以除了前项目的以外,也就是如果是为了防范敌人进攻,保护日本的战力,就可以保持。
……就是这么个理论。
「这个虽然之前也学过了,但我总觉得有些强行啊。第1项先不说,第2项的日语很别扭。」
怎么个别扭法?有点意思,你说明一下。
「比如说,被抓进看守所的人问警察『为什么不把我放了』。那么警察就会回答『为了不让你逃跑或者隐藏证据』对吧。假如这时嫌疑人主张『这些我都不会做。如果说为了防范我逃跑或隐藏证据而禁止我外出,那就应该认可我以逃跑或隐藏证据以外的目的外出才对』,那究竟该不该认可他外出呢。」
嗯嗯,很不错啊日影。
『为达到前项目的』这里俗称芦田修正,是在草案审议的最终阶段插进去的,有一种说法是为了令自卫战力得到认可才加的这一句话。虽然很少见过有人会像你这样具体推导,但仅凭插入的这一句就令自卫队得到认可还是很奇怪,这种意见是相当根深蒂固的。而且执政党中大多数人内心深处也认同这就是诡辩。毕竟要是相信这说得通,那就没必要修改第9条了啊。这可真是个有趣的矛盾。
「这可不是看好戏的时候……。即使这样也没有必要修改吗。还是说莫非会长觉得应该废止自卫队?」
怎么可能。那太不现实了。
我可是最喜欢自卫队了。因此反对修改第9条。
「诶诶诶诶。我不懂你的意思。」
要说为什么自卫队不是《日本国军》,就是要展现出‘我们没有违反第9条,这并不是陆海空军哦’这种姿态。攻击机和轰炸机叫做《支援战斗机》也是展现出「这是为了自卫的飞机,并不会主动攻击」这种姿态,步兵科叫做普通科,炮兵科叫做特科也是为了展现「我们不是军队」这种姿态,陆军大左→一等陆佐以及海军中尉→二等海尉等阶级命则是为了展现「我们既不是军队,也和旧日本军没有关系」这一姿态。我最喜欢这种自卫队独有的生硬感觉了。尤其是阶级名称令我喜欢到无法自拔。如果修改了第9条,变成日本国军的话这些全都会消失!因此坚决反对!保护第9条!
「等、就、就因为这种理由!?」
还有就是,如果改变了称呼,那书面文件和设备标识都要换掉,会用掉上亿金钱哦。这不是浪费嘛。
「突然又变成这种心酸的理由!」
假如即使改了第9条,自卫队还维持原样的话倒也无所谓了,想改就改呗?
「别突然又没有干劲了啊!」

最后跟第9条相关的废话暂且不提,考虑『如果是自己会制定什么样的宪法』倒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毕竟世界早晚会分解为数百万个王国,我们都要迎来各自选择自己的国家这种时代啊。我觉得高中的政治经济课上,应该让学生都写一下自己的宪法草案。
「最后倒是说了句好话,可全被之前那超喜欢自卫队的发言给糟蹋了……」
那我再讲讲自卫队?其实他们的制服也相当不错……
「我求你快饶了我吧!」










从人权中毕业





「下一个问题来自东京都在住的公司职员。『虽然提到了很多民主主义的缺点,但这也不意味着绝对王权就好对吧。为什么狐彻同学会以绝对王权为目标呢。如果狐彻同学建立国家,那会是个怎样的国家呢。』」
哦,这个问题很不错嘛。能够补充我讲课时没能提到的部分。
「其实我也很在意。会长每次都会提到绝对王权,那是认真的吗?并不是虚张声势?」
别把我跟你这种靠虚张声势为生的人混为一谈。我非常认真。我建立的国家一定会采用绝对王权。
「哪怕不用选举,人数较少的合议制不行吗。」
不行。必须是仅由君主持有主权的标准王权才行。
「那也就是独裁制对吧。真的没问题吗……?」
独裁等于邪恶这种浅显的等式也同样是民主主义信仰的教义之一。诸位读者已经读到了这里,那么希望你们能够干脆地克服这种无聊的先入为主。
那么,之前我都没有认真地将王权的优点与其他政治体制进行比较。因为无论是拥护绝对王权的论点还是主张将其废除的论点,都是是神学占据了主流,因此其议论也只是在比较哪边的信仰更加强力而已。
但是,还是有着极为稀有的例外。就是讲课时也提到的托马斯·霍布斯。
他虽然是社会契约论者的先驱,同时也是绝对王权的支持者。因此他十分理性地诉说了王权——这里就配合霍布斯称为君主政治吧——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利维坦』的第十九章中,他将君主政治与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进行比较,强调了君主政治的六个优点。其中的五个其实并不重要,然而他列举的第一个优点,可以说是整个『利维坦』中最精彩的部分。
也就是『君主政治不会腐败』。
「啊,好像讲课的时候会长也说过这个。那个时候我看会长实在太过兴奋,就没能深入询问来着。」
毕竟那一节我还得讲约翰·洛克,所以没什么余地深入讲述霍布斯啊。现在就让我详细说明一下好了。
「但是,君主政治不会腐败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反而觉得更容易腐败才对。」
在谈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所谓的腐败到底为何。
霍布斯讲到,统治者也同样是人。有着自己的欲望,自己的生活,以及自己的家人和关系密切的友人。身为统治者他必须去争取公共利益,但同时也会想要寻求自己的私利。而当公私的利益产生矛盾时,人类这种感性的动物一定会优先私人这边。这就是腐败。到这里还没问题吧。比如说决定税金要用在哪里是统治者最重要的工作。既可以用来保障国民的福祉,也可以以毫无必要的公共事业作为幌子分发出去,用来资助自己的家乡或是关系密切的公司。
「经常会听说啊……该说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这种事情吧。」
这时,霍布斯那冷酷且现实的思考方式再次粉墨登场,他并没有说统治者优先于私利私欲是一件坏事。人类就是这样的,所以要配合人类的这种本性创造社会,他贯彻了这种现实主义的观点。所以所谓政治的『腐败』,也是为了配合一般人的感觉而选择的这种更加易懂的称呼。
那么,要消除腐败,该怎么办呢。
「这不就是应该制定严格的宪法,来限制政客肆意妄为吗……」
霍布斯并不会考虑这种事情。他才不相信什么法律什么人类的理性。而是坦率地承认人类是将感情放到最高优先级而活动的生物。
所以他如此主张,「如果令公益与私益尽可能相近的人成为统治者,那么公益也会有显著的进展」。
「呃那倒是,要是有这种人就再好不过了。可那种家伙,真的有吗?」
有的呀。绝对君主正是公益和私益完全一致的人!
「……为、为什么会变成这种结论?」
关于这个理由,霍布斯的记述十分难懂。据他所说,王的资产和名誉还有权力是从臣民的资产和力量以及名声中诞生的——
「嗯,不好意思,我不懂。」
要是当做国家或者政治来考虑会很难懂,所以当成公司去想就行了。
我们要考虑的模型就是成长显著的初创公司。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总裁带动着公司成长,假如他想要赚更多的钱,那他会将公司的资产都占为己有吗?或者假如他想要更加出名,那他会毫无了解就突然涉足电影制作行业,拍摄一个自导自演的电影吗?
「……不会,就正常努力经营公司就好了吧。那样无论是钱还是名声都能到手。」
正是如此。
假如是独资经营者,那么公司的评价几乎就等于经营者的评价。公司利益与私利完全一致。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侵吞公司财产,或是无谋地变更公司业务简直是蠢到家了。努力工作,一个劲地提高公司业绩就是最好的方法。
「啊—,也就是说,绝对君主对国家来说就相当于独资企业的经营者对吧。」
嗯,到了现在,哪怕是日影也有着不错的洞察力了啊。
国王与国家的评价也同样是相等的关系。所以君主政治中,公益与私益完全一致,不会产生腐败。
而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中,国家的业绩与统治者的业绩之间的联系很弱。毕竟有很多统治者,决定权和责任也变得分散了啊。因此公益与私益很容易产生差别,腐败也容易产生。这就是霍布斯的主张。我就是接触到了这种思想,才会以绝对王权为目标。



因此,我所创造的国家会成为君主天王寺狐彻握有所有权力的绝对王权国家。国政的成功全都是我的功绩,失败也都是我的责任。这很好懂对吧。跟国政相关的事物全部按我的爱好来设计。而我基本是个自由主义者,所以大概会是一个限制很少的国家吧。
「总觉得连很厉害的事情都会允许啊。真的能好好照顾到人权吗……虽然这也不是要我来担心的事情就是了……」
嗯,我忘了说一件很重要的事了。
我的王国中并没有人权这种规定。
「诶诶?……诶诶诶!?」
人权这种想法中有着很多问题。
首先,为了令人权成为「所有人类生来就有的」这种豪言壮语,其原因最后只得追溯到神明身上。这对于同样信仰基督教的人十分有效,但对于不同信仰的人,这岂止是没有效力,反而会造成反效果。比如说在印度,身份制度依然根深蒂固,女性在社会上也处于很低的地位。这时即使将基督教的神明保证的人权这种思想带进来,也并不会在此生根。因为他们有着他们的信仰。种姓制度就是他们的信仰本身。
接着,为了令人权是「不容侵犯的」这种豪言壮语得以实现,每当想要限制人权时都必须付出毫无意义的劳动力和纷争。只要人类还在进行共同生活,那么彼此的权利一定会产生冲突,也经常会发生国家必须限制国民权利的情况。比如说征税就是侵害财产权,对犯罪执行的刑罚是侵犯自由权。
还有一点,人权发出了不言而喻、确凿无疑、不容侵犯这种豪言壮语,可具体的内容却版本不一,内容和适用范围更是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增加。
「豪言壮语好多啊。」
毕竟这里就是问题的本质。
正如课上曾经说明过的,在人权尚未普及的时代,必须借助神明的威光给予夸张的赞美,尽一切方法将其传开。在教训小孩子的时候,我们不是会说「不睡觉鬼就来找你咯」或是「说谎就会被阎魔大人拔掉舌头」这种话吗。跟这个是一样的。
但是,人类的幼年期即将结束。我们必须从人权这种信仰中毕业,开始用自己的头脑思考才行。
再重申一遍,权利就是共同幻想。在于每个人是认同还是不认同,仅此而已。即使是互相因「有」还是「没有」而争吵,也只会变成毫无建树的神学争论。而且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所以认同的自由与权利,想要被认同的自由与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有所不同才对。就是因为想要用人权这种话语强行将一切打包,强制塞给所有人类同样的东西才会引发问题。围绕表达自由引发的争论就是其中最典型的。
我们已经该长大成人了。
让我们扔掉偏见,将人权拆开,不再停止思考,而是对其中的每一个权利都判断其「认同了会怎么样」「不认同会怎么样」,并自己做出选择。然后与认同同样的权利与自由之人组成集体就好。对什么事物宽容,对什么事物严格,这都是每个人或是每个集体的选择。选择的责任与结果,也同样由本人来承担。
这才是真正的社会契约。
最终所有人都必须学到这点。想要归属于某个国家,就只能认同该国家想要认同的权利。完全不认同他人的自由与权利之人,不会被任何国家所欢迎,只能孤独地死去。应该给予全人类的才不是人权这种童话产物。而是教育。是知识与判断力,以及选择。
本书正是为此而写。愿我的话语会成为指引诸位读者的方向,最终成为诸位的毕业赠言——
以上,结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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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奏者 王爵
第一部分写得还不错,挺有意思的。
关于宪法中是否应该涉及公民义务这一点,我认为主要还是看立法年代。宪法学里比较重要的法律,譬如《人权宣言》《独立宣言》《权利法案》,都是十七、十八世纪的产物,当时人的思想是建立守夜人型政府,而在20世纪前期罗斯福新政之后,守夜人型政府已经转变为职权型政府,再到现在发达国家主流的“福利国家”,在后两者之中宪法涉及公民义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更符合社会契约论。当然如果说到宪法最初的含义的话,那就是国家组织法,理应不涉及公民,然而时代变了。
至于后来提到的违宪审查制度,根据我国宪法学通说违宪审查机制有三种:一、司法机关审查;二、立法机关审查;三、专门机关(如宪法法院)审查。英国属于第二种,而非没有违宪审查制度。说来说去,其实英国虽然是最早的宪政国,但其实根本没有成文宪法,世界上有《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没有《英国宪法》,英国没有成文宪法,采用的是大量一般性的有关政府架构的法律相结合。因此实际上对于英国,组成宪法的单独的个别法律其实和一般法律没有区别,不需要专门机构审查,而且英国本身也是个坚信立法权至上的国家,怎么可能让行政权和司法权凌驾于立法权之上。顺便一提,我国同样采用了第二种审查模式,某种意义上来说,抛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些东西,我国是议会制国家,当然结合意识形态之后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了。

3 年前 1 回復

ACapイレイナ 平民
作者的观点是无政府资本主义式的,有兴趣的可以参阅《The Machinery of Freedom》与《自由的伦理》做进一步了解。

3 年前 1 回復

pan1505 騎士
对于问题的发现很敏锐,而且有着有论据的逻辑证明,非常有意思的内容。
但是在国家的思考上,到底什么是国家,国家是什么非常的模糊,简单地把统治者和当权者本身和国家等同了起来,认识到统治者对于国家的垄断,但是忽略了被统治的民众本身的意义和这一行为构成内容,国家不是某个人,而是权利义务的集合;对于法律的认知也只是停留在法律本身的解释,而没有注意法律被存在的意义和法律本身是什么。

3 年前 0 回復

wyx119337 騎士
感谢翻译

3 年前 0 回復

无用的杂学家 子爵
不用说,这本书的观点很有意思,百万城邦这个观点也只是个幌子,企业化国家才是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对西方政客的所谓民主化,杉井光也展开了一些独立思考,非常值得一读。

不过衫井光果然不是搞政治的,整个理论有一个非常基本的问题。就是他把政治的法律看作简单的条例。
政治这玩意说白了就是相互平衡,多种对立势力矛盾作用的点。很多时候,正如他对民主政治所下的评语,很多东西都是因为局势是这样,而不得不在法律上写那样的句子。民主政治不是通往国家富强的必备道路,但是对权利的不加限制必定导致某些极度危险的后果。详情可见韩国的近代历史。也可见美国对被主流社会鄙视人群的迫害。很多法律,写出来是为了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一旦不存在,几十年前,几百年前就出现的老问题会再次出现。
对于政治,我们所能做的,是看到,是发现它确实存在问题,然后一点点改进问题。要能看到老美间选的奇葩操作,英国双轨制导致的权利移动,韩国总统权利无限导致的财阀政界军界相互交替权力。俄罗斯寡头的大量发生。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找到问题,并尝试解决,不宣称存在“解决一切问题的体制”,不盲信他国对体制的宣传,才是真正值得做的事情。
(ps.国内总觉得日本对政治的看法很低端,在衫井光这里很能体现,日本人很能发现问题,而且善于运用多种理论。但真正要提出解决方法时,总是被狭隘的观点(比如天皇有没有必要存在),把解决方法变得表面化。找到问题的关键,却找不到真正有效的措施。

3 年前 6 回復

  • ACapイレイナ 平民 : 国家的企业化可以尝试读一下《The Machinery of Freedom》

    3 年前 回復

2 公爵
这本书争议有点多啊

3 年前 0 回復

wuliaoyugudu 伯爵
君主不会腐败,但君主的下属在腐败方面可不一定,君主也可以被愚弄,君主死后由谁来继承基业?这都是问题

3 年前 0 回復

bowieha 平民
翻譯辛苦了, 非常感謝.

3 年前 0 回復

cicero97 騎士
翻译辛苦了,文风是相当舒服

3 年前 0 回復

wuliaoyugudu 伯爵
自己的选择所产生的责任与风险,不必由自己来承担。
自己的选择所产生的价值,自己无法直接领受。
自己的努力,无论是好是坏,都无法得到正当评价。就是这样的一种经济。
这样一来,人们的工作一定会渐渐腐朽。人们不会产生要干得更好的意欲,仅仅为了上层的评价而工作。

突然想起那段话:
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效率
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最节约
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最浪费
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
最后用来形容官僚主义非常贴切

3 年前 1 回復

absence 伯爵
看完了,坑光算无政府主义者?

3 年前 0 回復

le_wenix 伯爵
关于民主主义缺点的论述还蛮精辟的,但是对于国家企业化的设想就完全不切实际的幻想了。作者作为作家这种自由职业对于国家与企业的区别认识不够深刻吧……事实上国家的医疗、教育、国防科研、基建、法制等领域基本都是通过财政拨款净投入的,而企业如果要维持良好的运营必须要发展盈利或者具有盈利潜力的领域砍掉亏损领域,二者的根本性区别导致了国家不可能企业化——企业承担政府职能就会因亏损而倒闭,国家企业化就会追求盈利能力而根本竞争力降低导致灭亡

3 年前 5 回復

  • BlackLan 勳爵 : 其实按照文章描述反而不太会,因为国家企业化等于国家变成了服务机构,不提供服务就没有人来,你说的这些其实反而会变成国家想要吸引人口的必要措施。

    3 年前 回復

earthman 王爵
感谢翻译

3 年前 1 回復

wuliaoyugudu 伯爵
搬家确实很麻烦啊

3 年前 1 回復

Seven4444 子爵
感謝翻譯

3 年前 0 回復

wuliaoyugudu 伯爵
还没翻完吗?

3 年前 0 回復

仲寒荷 伯爵
真翻了,感谢大佬

3 年前 0 回復

安艺伦理 公爵
感谢翻译!

3 年前 0 回復

2313b029 騎士
感谢翻译,我觉得作为故事听一听也未尝不可嘛

3 年前 0 回復

Lisbeth 子爵
天王寺狐,最大的印象就是他那本集军盲谣言大集合的枪械少女,先看看他对社会制度是怎么理解的吧

3 年前 3 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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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may 皇帝
TA 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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